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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外出打工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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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检察官外出打工的思考
本报记者杨雪梅王莹
检察官外出打工,或许有些耸人听闻,但在陕西安康地区紫阳县,人们对此却并不感到奇怪。紫阳县检察院原有51名检察官,前些年先后外出打工的就有12人,以检察员和副检察员居多,其中打工时间最长的已有5年。
(一)
国家早已明文规定,检察官不允许停薪留职或在外兼职,那么紫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为何外出打工呢?
据调查,这些检察官外出打工事先都经过检察院领导的批准,与检察院还曾“约法三章”,即他们在外打工时不准以检察院的名义办任何事;不能干违法乱纪的事;一旦单位工作需要,必须立即赶回。由于实行财政包干,县检察院每年拿到的工资总额不变,这些外出打工的检察官腾出的工资空额,可以用来弥补奇缺的办案经费。出于这点考虑,县检察院的领导对于外出打工的检察官十分迁就,更谈不上进行思想教育,说服他们坚守工作岗位。在政府动员县检察院人员分流时,他们竟然没有完成分配给院里的4个名额。
紫阳县检察院近几年办案经费一直十分紧张,为了维持正常工作,欠债已累计超过50万元。原有的几部电话已经半年未开通,去年连仅有的一部群众举报电话也被迫停止使用。很多需要去外地办理的案件,因为没有旅差费只好放弃。县检察院的办公条件、装备设施、职工住房在司法系统是最差的。
县检察院机关尚且如此,一般检察官的生活就可想而知了。除了有限的、打过折扣的工资外,检察官几乎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补贴,应得的津贴也大半不能兑现,更不用说医疗费了。不少人上有老下有小,生活捉襟见肘。据了解,检察官外出打工,实在是家庭负担太重,迫不得已而为之。
(二)
造成紫阳县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外出打工的客观原因,是紫阳县的贫困。紫阳县是全国特困县,山多地少,耕地多为25度以上的斜坡,耕种条件差,农业基础十分薄弱。工业、商业发展缓慢。传统的茶叶、桑蚕等副业均未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而且受市场供求的制约,起伏较大。全县35万人,到目前为止仍有3万人没有脱贫,靠国家救济度日,一些已经脱贫的农户遇上年景不好的时候还会返贫。
近几年全县的工作已经有很大的改善,去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600万元,比往年有很大的提高,但财政累计支出却有4745万元,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政府只好按照退休职工—教师—机关干部的先后顺序发放工资。再加上紫阳县配备的乡镇干部比别的地方多,吃财政饭的负担很重。1998年虽然基本保证了干部按月领取工资,但从1995年到1997年的历史欠账依旧无法还清。干部职工的医疗费更是无法保证。而且国家明文规定的一些津贴、补助,县里根本无力实现,只好拖欠着,成为所谓的“档案工资”。一些乡镇干部不愿再呆在乡里,许多人辞职去南方打工。县教育局的领导也多次向政府反映,近年来一些学历较高的中青年教师纷纷去南方另谋高就了,很多重要课程只好请民办教师代教。
紫阳县检察官外出打工问题经有关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陕西省委和安康地委的高度重视。在政法系统进行教育整顿的同时,他们先后拨专款39万元用于解决部分县检察机关的燃眉之急,使紫阳县检察院添置了一辆办案用车,还清了所欠的电话费、电费、打印费等,电话也已开通。外出打工的12名检察官中有11名已通过竞争上岗,开始认真工作。
省财政厅也安排了140余万元为安康地区检察院检察官补发所欠的工资、补贴、医疗费以及办案垫支费。其他几个县的检察院也得到了一部分补助,缓减了经费紧张的状况。财政部也注意到了贫困地区检察机关的窘迫状况,正在采取措施、筹措资金以增加这些地方的办案经费,并着手改善他们的办公条件、设施装备。
紫阳县检察官外出打工的问题虽然暂时得到了解决,但却留下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
紫阳县并非“穷山恶水”。它的耕地条件虽然恶劣,但气候条件和江浙一带类似,十分适宜种植茶叶、蚕桑、橘子。它还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富硒地区之一,发展富硒蔬菜、食品大有可为。遗憾的是紫阳县并没有充分利用这些自然资源。连茶叶这样在唐代就声名远扬的传统产品也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反倒因为技术落后而在市场上没有销路。
汉江从紫阳县流过,清澈碧绿,没有污染,是利用价值极大的旅游资源,然而若不是记者亲临此地,恐怕并不会知道这里是类似“世外桃源”的好地方。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地政府在转变观念、发展经济方面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我们还看到,这里上上下下的干部配备得比别的地方多,干部一多,财政势必负担沉重。县里应把有限的财政真正用到政府的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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