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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满意为最高准则——对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工作的调查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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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4
第9版(理论)
专栏:

  以人民满意为最高准则
  ——对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工作的调查思考
  鲁设策任理轩
  本文导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如何在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加强法治,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落到实处?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局的经验表明,必须全力锻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时刻坚持以人民满意为警务活动的最高准则。
  人民满意是警务活动的最高准则
  莱州市公安局是九十年代我国公安战线的先进单位。近年来,他们全面领会、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江泽民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三年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是山东省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莱州市社会治安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1997年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称号。讲到成就,莱州市的领导和广大群众都说,“公安局功不可没”。面对人民的赞扬、领导的褒奖,莱州市公安局的同志说,这一切都来自对人民满意这一最高准则的遵循。
  坚持人民满意为最高准则,是党的宗旨在公安工作的具体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是人民公安的立警之本。莱州市公安局的同志认为,为人民服务必须讲“全心全意”,否则就做不好工作;但是仅有这样一个主观态度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一个客观标准,这就是人民满意。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实际上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直接担负着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因此,人民满意与否,不是一般的工作标准,而是警务活动的最高准则。
  坚持人民满意的最高准则,公安工作就有了不竭的动力。在新形势下“稳定压倒一切”,公安工作显得至关重要。如何迎接新的挑战,做好公安工作,已经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近年来,有的公安干警对群众疏远了,感情淡薄了,态度粗暴了,群众很不满意,因而在警务活动中缺乏应有的支持和配合,致使许多该破的案件得不到侦破,该做好的工作没法儿做好。莱州市公安局清醒地认识到,要赢得人民的真诚支持,必须首先以真诚的服务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满意。他们通过110等方式加大为群众服务的力度,坚持把提高群众的“满意率”放在工作的首位,以此带动群众“支持率”的提高。如今在莱州,群众主动报警、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的多了,积极协助公安干警抓罪犯的多了,见义勇为、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的多了,有40%以上的案件是在群众的直接协助下侦破的。
  坚持人民满意的最高准则,是公安队伍清正廉洁的基本保证。江泽民同志指出,司法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根源之一。它严重地影响了警民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司法腐败的本质,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愿望的背离。如果我们做的都是人民满意的事情,而对人民不满意的事情一件都不做,就不会有什么司法腐败。基于这一认识,莱州市公安局的领导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治腐败的良药。他们总是注意收集和分析来自群众的各种信息,正确判断群众的真实意愿和利益所在,把群众情绪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改起”,有效地保持了自身的清正廉洁。
  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
  怎样才能让人民满意?莱州市公安局局长孙松君的回答简单而又明确:真给老百姓办事,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解决好。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最关心、也是最不满意的问题主要是:有求不应,反应迟钝;破案率低,安全感差;幕后操作,随意性大;态度生硬,执法犯法。对此,他们从日常警务活动的一点一滴抓起,实践人民满意这一最高准则。
  有求必应,反应迅速。需要公安机关出面处理的事情,像各种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治安案件、火情等,都是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险事、急事,“推”不得、“拖”不得。莱州市公安局通过学习济南交警和漳州110的经验,较早地建立起110报警服务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明确提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灾必救,有求必应”,并把它向全社会公开承诺。为了把“四必”承诺落到实处,他们建立了调度指挥系统、交通监控系统、治安防控系统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只要110指挥中心一声令下,干警迅速出动,保证市区五分钟、郊区十分钟、农村十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兵贵神速。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接处警能力,绝大多数案件和问题得到了及时处理,极大地提高了110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和信任度。群众说,这才是“有求必应,一打就灵”。
  严格执法,扶正压邪。“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如果对刑事、治安等案件不能及时侦破和处理,对犯罪分子不能有力打击,那么群众就没有安全感。为了提高侦查破案能力,莱州市公安局建立起一套高效的警务保障和破案运行机制。在工作体制上,变组织临时性破案小组为建立区域性破案实体,在全市城乡和沿海分级建立若干个警务区、治安办公室和报警点,实行“警力下沉”,让刑警全部沉到警务责任区,扎根在最基层,使责任区刑警中队成为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载体。在破案方式上,综合运用情报资料、刑侦技术、刑事特情等手段,把握破案主动权。在具体运作中,利用110报警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接警指挥,成立刑警、巡警、交警、公路巡警、派出所、消防、边防、武警等专业化机动队伍,协同作战,使接警、指挥、调度、出警和处置等各个环节有效地衔接起来。这样就构成了以专业化机动力量为骨干,各级群防组织为依托,城乡结合、海陆一体、覆盖全市的快速反应网络,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执法公开,程序规范。长期以来,司法机关“关门办案”往往是以权谋私、办人情案的重要原因。在幕后操作的情况下,即使是秉公办案,也容易引起群众的疑虑。莱州市公安局下决心打开门,拉开幕,把那些易于“生私”的环节统统拿到“阳光”下操作。他们首先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上取得突破,实行事故责任公开认定。除处理事故的全体民警和各方当事人以外,还邀请人大、政协和社会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公开辩论和讨论,然后当场宣布各方责任。办案的公开化,杜绝了不正之风,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当事人心服口服,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执法公开,给民警带来了清白,也给群众带来了公正。由此,公安局看到了公开的力量,又把户政管理、法医鉴定、治安案件调处、车辆挂牌等容易引发“生私”问题的工作全部向社会公开,做到办案程序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公民享有的权利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公开的最后标准就是“民警在执法中无人情可送,群众对公安执法没有疑虑”。
  要做到执法公开,必须规范程序。正确的程序是客观规律在司法工作中的体现,按程序办案就是按法律办事。莱州市公安局把是否按程序办案提到是否尊重公民权利、维护法律尊严的高度来认识。他们根据不同警种和不同警务工作,依照有关法律,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办案、办事程序,并公之于众,把它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这样,案件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各种“官司”如何打法,案件怎样受理、立案,怎样调查取证、审理和裁决等,里里外外一清二楚,谁也不能随意处理,有效地保证了执法公正。
  从严治警,服务热情。“执法者必先受制于法”是莱州市公安局每一位干警的座右铭。人民公安是国家权力和社会正义的象征,是执法机关。如果执法者犯法,就丧失了执法的起码资格。他们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采取严密的组织措施,严肃执法行为,严厉制裁执法犯法者。从严治警的本质要求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整肃公安队伍,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因此,他们对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一脸冰霜”,毫不留情,对人民则有火一样的热情。他们说,以人民满意为最高准则,是情、理、法的统一。只有对人民群众满腔热情,才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对群众“生、冷、硬、横”,不是什么“职业习惯”或工作方法问题,而是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问题。他们确立了“服务最优,治安最好”的工作目标,公开推出了范围广泛的《强化职能、服务社会22项承诺》,并说到做到,在群众中树立“可信、可亲、可靠、可敬”的形象。
  关键在于锻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莱州市公安局之所以成为公安战线的先进单位,根本原因在于锻造了一支过硬的队伍。几年来,他们注重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使这支仅有数百人的队伍先后涌现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廉政勤政先进个人”、“一等功臣”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在队伍建设上,他们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政治建警。这是莱州市公安局抓队伍建设的首要着力点。他们认为,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颇具政治色彩的社会管理部门。“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而政治的根本问题是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政治建警的核心,是解决为人民当警察、为人民作奉献的问题,使公安干警成为人民信得过、用得上、离不开的忠诚公仆。对这一点,他们结合具体工作和干警的思想变化,经常讲,反复讲,不厌其烦,力求实效。当准备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和执法公开化的时候,一些干警心存疑虑,怕丢掉特权、失去“方便”。对此,他们进行了权力观的讨论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在我国,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公开执法,承诺服务,丢掉的是本不该有的特权及其相伴而来的腐败,实际上是把衡量公安工作优劣的尺子交给了群众。当准备“警力下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的时候,针对有的民警“太苦太累太吃亏”的想法,他们进行了苦乐观、价值观的讨论和教育,强化了“当警察就要讲奉献”的观念。
  改革强警。改革是新形势下“强警”的必由之路。莱州市公安局在队伍建设中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向改革要战斗力,要人民的“满意率”。一是警务制度改革。过去各警种“各把一摊”,力量分散,遇事互相推诿,办案快不起来。通过改革,建立了以110为中心的警务系统,把各警种力量统一协调使用,形成“大公安”,把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充分显示出“组织起来”的威力。二是刑侦工作改革。本着“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有利于挖掘破案能力,充分体现工作实绩”的原则,在侦查破案方面实行探组包所制和轮流包案制,重大案件组织精干力量合力攻坚,或实行招标、定人包案、定责加压,有效地调动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三是考核奖惩制度改革。对各警种的工作指标实行量化,制定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评分标准和执法责任制,然后以工作实绩计分,以分计奖。其核心是“不让能干活儿的人寒心,不让偷懒的人占便宜”,体现“奉献不吃亏,苦干不白干”的精神。四是监督制约制度改革。首先强化内部监督,实行案件“五级把关”、错案追究等制度,监督执法责任的落实。鉴于“个人脸上的灰自己看不见,看见了又往往下不得手”的实际情况,他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外部监督,定期组织“开门评警”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切实把公安局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科教兴警。现代公安工作离不开先进的科学技术。莱州市公安局在其他方面省吃俭用,但在购置先进的刑侦技术设备方面却舍得花钱。他们在市区重点部位安装了电视监控,在农村推行了三级电脑联网报警,实现了户口、车辆、犯罪信息的微机化管理,并采用了先进的痕检设备等。科技含量的增加,使治安管理和侦查破案的能力明显提高。高科技装备需要高素质人才使用。他们高度重视用科学理论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干警,运用多种方法对干警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选送部分干警到专业院校深造,培养侦查骨干和科技拔尖人才,有效地提高了民警队伍的业务素质。
  领导带警。队伍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莱州市公安局有一个过硬的领导班子。多年来,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局领导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从不动摇,让人民满意的标准从不降低。局领导常说的一句话是:“老百姓针尖儿大的事情,也比泰山重。”他们就是以这样的思想带兵、指导决策,按照这样的要求用人、从严治警。在具体工作中,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越是急、难、险、重任务,越是一马当先,作出了很多可歌可泣的事迹。他们在从严治警的同时,注重从优待警,时刻把民警的冷暖挂在心上,努力改善民警的工作条件和家庭生活条件,确保没有后顾之忧,集中精力干工作。他们制定明确的倾斜政策,充分调动一线和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解决了“警力下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各级领导的带领下,这支队伍政治合格、作风顽强、业务过硬,成为打击犯罪的一把尖刀,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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