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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体制改革改进金融服务 发展农村信用合作事业 戴相龙在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上提出具体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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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0
第2版(要闻)
专栏:

深化体制改革改进金融服务
发展农村信用合作事业
戴相龙在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上提出具体要求
本报北京4月9日讯记者施明慎、田俊荣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确定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和各项要求,深化体制改革,改进金融服务,促进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为支持农民增加收入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在谈到今明两年农村信用社的工作时,戴相龙提出,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合作金融的指导方针,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及其管理体制的改革。
一是切实按合作制原则规范现有的农村信用社。要把辖区内的所有承认信用社章程的农户、承包户、个体工商户、加工业和运输业专业户、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尽可能吸收到信用社来,并要落实民主管理,充分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抓好信用社各级联社领导班子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农村信用社市(地)联社,专门承担对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职能;组建全国和省级信用社行业协会,对参加协会的信用社会员提供指导、协调、咨询、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建立全国农村信用社存款保险制度。
二是强化内部经营管理。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职工培训,认真抓好减员增效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继续执行员工总数负增长政策,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职务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实行工效挂钩;严格财务管理,在经营管理上实行股金公开、贷款公开和账务公开;保全信用社的信贷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挪用和挤占信用社资产或借企业改制逃废对信用社的债务。
三是切实改进和加强支农服务工作,尤其是要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一要牢固坚持农村信用社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主要向入股社员和广大农民服务。二要转变经营思想和经营作风,深入基层,与农民群众一起研究市场变化,把握机遇,开拓市场。他强调,目前在信贷服务上,要在保证和优先满足社员生产和生活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认真执行对社员贷款优先和优惠政策;要进一步延伸信贷支农的范围,扩大服务领域,在优先保证粮棉油等作物生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和养殖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农村消费性贷款,包括农民住房贷款、生活消费品贷款等,促进消费市场的启动;要牢固树立大农业和现代农业观念,因地制宜支持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支柱产业及农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对乡镇企业在分类排队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产品有销路、还款有保障的优秀骨干企业。三要从实际出发,改进贷款方式,主动上门服务,提高信用社对农民的贷款面。要发展小额信贷,积极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方式,粮棉大县也可试办“粮棉销售扣还贷款委托书”方式,简化农户贷款手续。四要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完善信贷、资金、结算及为社员提供信息、技术和保险等服务功能,提高支农综合服务水平。五要为切实解决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的问题,人民银行对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给予适当的再贷款支持,目前,已经安排了150亿元,在管好、用好的基础上还可逐年增加。
四是加强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各级人民银行在体制改革期间,要保持合作金融机构管理人员的基本稳定,确保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划片包社,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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