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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事故缘何居高不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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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3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热点透视

今年1至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17起,503人死亡,116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31.57%、13.8%、17.8%和31.85%。
广西交通事故缘何居高不下
本报记者杜峻晓
“红塔山”证照带来的隐患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陆炳华介绍,广西交通管理部门目前仍存在着发放证照较为随意的现象,群众称之为“红塔山”证照,即在办理车证、车辆审验甚至发放机动车驾驶执照时,对“有关系的人”高抬贵手,仅凭两包红塔山就把事情“搞掂”,结果为一些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员大开绿灯,给交通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统计表明,机动车驾驶员肇事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去年发生的5794起交通事故,驾驶员责任事故占5115起。今年1至2月发生的1317起交通事故,属驾驶员责任事故的1187起;在此期间发生的18起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都是由于驾驶员违章超速行驶、操作不当造成的。驾龄不足3年的新驾驶员在一起接一起的交通事故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广西去年由新驾驶员酿成的交通事故856起,使1011人丧生。据交警部门的知情人讲,新驾驶员肇事多,既反映出驾驶经验不足,在紧急情况下缺乏应急操作技术和经验,但其中一些驾驶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搞到驾驶证照,也是一条不可忽视的因素。
农村,一个难以触及的死角
广西去年发生的5794起交通事故,农村公路占4290起。今年前两个月发生的1317起交通事故,农村公路占1086起。据广西交警总队队长于娃宪介绍,近些年来,农村经济和运输事业持续发展,机动车驾驶员数量迅速增加,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不少农民交通法制观念淡薄,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现象和违章行为严重,造成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较为突出。
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力是有限的,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把主要警力放在流量较大的主干线道路及城市道路,而非主干线及农村、山区公路监控管理则显得薄弱,近乎于失控状态。再加上农村一些驾驶员受利益驱动,重金钱,轻安全,超速、超载、带故障行车、人货混装等问题十分突出。在广西的偏远山区,不少农民只求经济、方便,把交通安全置于脑后。仅今年2月份,就发生了2起农用运输车载客翻车分别造成9人和8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
交通法规不配套
于娃宪告诉记者,近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尚未出台交通管理的行政法规,交通法规的滞后已严重制约了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按现行法规,对交通违章最高处罚为罚款200元,拘留15天。如超速行驶是较为普遍的违章现象,也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按规定只罚款5元。轻微的处罚对违章者难以起到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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