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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总路线和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的人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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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2-07
第3版()
专栏:

党的总路线和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的人们
苏联 德·特·谢皮洛夫

近来,在个别经济学家和我国高等学校教师中间,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几个根本问题,开始形成了一些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共产党的总路线完全背道而驰的观点。
摆在我们面前的有:经济学硕士叶·卡西莫夫斯基在莫斯科财政学院以“论社会生产两个部类的增长速度的对比关系”为题的报告提纲;“经济问题”和“哲学问题”两杂志编辑部所收到的几位经济学硕士的论文——德·库兹涅佐夫的“论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在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进程中的增长速度的对比关系”、叶·卡西莫夫斯基的“论社会生产两个部类的对比关系”、普·穆斯齐斯拉夫斯基的“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几个理论问题”;经济学硕士阿·巴里采夫在关于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问题的两次讨论会上的发言以及其他的材料。
上述论文和发言所提出的论点的实质,可以简要地叙述如下:
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生产的目的是吸取利润。扩大生产是增加利润的手段。为生产而生产是资本主义的特征。在这里,生产是同消费脱节的,并且同消费处于深刻的矛盾之中。由于居民的购买力所能达到的需求的下降,消费品的生产经常落后于生产资料的生产。对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说来,生产资料的生产之优先发展,是合乎规律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的生产较之消费品的生产是以更快的速度进行着。
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规律是完全不同的。在这里,生产的目的是人和他的需要。上述的经济学家们写道:因此,生产资料的生产之优先发展,即重工业之优先发展,不能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似乎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会不可避免地形成起来,并且会日益加剧起来。生产资料的生产之优先发展,即重工业之优先发展,好像是只有在苏维埃社会发展的最初几个阶段,即我国还是落后的时候,才在经济上是必要的。至于现在,我们已经建立起强大的工业,情况就根本改变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是为了消费而进行的。他们指出道,生产资料的生产之较快的增长,即重工业之较快的增长,是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法则相矛盾的。由此就作出一些牵强附会的结论:党所执行的加速发展重工业部门的政策,好像是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法则冲突的,因为加速发展重工业部门,就把人民的消费延缓下来。
提出上述论点的人们粗暴地歪曲了党和政府关于扩大日用品生产的决议的实质,他们断言道,从
一九五三年起苏维埃国家就进入了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而这个新阶段的实质,似乎就在于党的经济政策发生了根本改变。如果从前党着重于发展重工业,那末现在已把重心转移到发展轻工业了,转移到生产日用品了。这些经济学家企图以他们所捏造的方案来冒充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的要求,他们建议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完成和由社会主义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时期,规定重工业和轻工业的同等的发展速度,或者甚至保证轻工业较之重工业的优先发展。
假如这种观点得到了传播,那就会使共产主义建设的全部事业遭到重大的损害。这会使我们的干部在党的经济政策的根本问题上完全迷失方向。实际上,这就是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脊柱的我国重工业,要沿着下降的路线发展,而这会使国民经济一切部门衰落下去,并不是使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升高起来,而是使它降低下去,而是破坏苏维埃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它的防御能力。
大家知道,右派复辟主义者曾经把党推向这条道路。但是党推翻了这种投降的方案。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经济理论为指南,加速推进生产资料的生产,加速推进重工业,并且在这个基础上保证国民经济强大的发展,因为重工业过去是、现在是而且将来也还是社会主义经济一切部门的基石,是苏维埃国家威力和人民福利的最主要的基础。

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生产力的增长被束缚于人民消费的狭小范围内;随着有产阶级手里所集中的社会财富的增长,人民群众的贫困日益加剧着;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在这里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即生产的社会性和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的表现形式,——这一切都是不容置辩的。
大家也知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目的不是求取利润,而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在这里生产是直接为人民的消费服务的,而且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全体人民的福利也不断提高着。
问题的实质是在于,上述的经济学家们歪曲了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理论,同时还企图虚伪地引证马克思和列宁的话来掩饰自己的论点的修正主义的实质。
当谈到社会生产的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第二部类(消费品的生产)的发展规律时,叶·卡西莫夫斯基断言道:“马克思在这两个部类的发展速度方面并未规定任何规律”。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例如,马克思在“剩余价值学说”中写道:“相当大的一部分被雇用的工人群众都从事于生产资料的再生产,而不是从事于产品本身的再生产,这就是说,他们从事于机器设备(这里包括交通和运输工具,而且也包括建筑工具)、辅助材料(煤、瓦斯、润滑油、传动皮带等等)和作为工业品原料的植物的再生产。”(俄文版,第一九一页)
马克思和列宁再三地指示道:任何社会的生产力的发展,都表示社会劳动用在生产资料生产中的分额要比用在消费品生产中的分额更为增多。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这就表现在资本的有机构成的不断增长,从而决定着失业的增加和劳动者的日益贫困。而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生产资料的生产之优先增长则是提高人民福利的基础。
列宁教导我们道:“为了扩大生产(就‘积累’这一术语的绝对意义而言),必须首先生产生产资料,而为此,就需要扩大制造生产资料的这一部分社会产品……”(列宁全集,俄文版,第二卷,第一三七页)。在扩大再生产之下生产资料生产较之消费品生产的优先增长,列宁称之为经济法则。
我们的一些新出现的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的批评家们现在企图证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些原理只适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例如,叶·卡西莫夫斯基断言道,生产资料生产的较快的发展,即重工业的较快的发展,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并且是由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法则所产生的。至于说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那末在这里好像情况根本改变了。他在自己的论文中写道:“第一部类的占先发展,并不是任何扩大再生产过程的规律,而只是资本主义再生产所特有的。……据我们看来,所谓第一部类必须始终占先地发展的说法,不仅在理论上没有根据,而且在实践中也是不正确的。”
这类说法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理论的粗暴的歪曲,是对共产党关于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所作的决议的粗暴的歪曲。
约·维·斯大林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经验曾经着重指出,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的这些基本原理,类如关于社会生产之分为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品的生产的原理,关于在扩大再生产下生产资料的生产即重工业的增长占优先地位的原理,以及其他等等,不仅对于资本主义经济是有效的,而且它们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在计划国民经济上,也具有同等的意义。(参看“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列宁和斯大林曾经千百次地着重指出,重工业的发展、即生产资料生产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决定性的环节。“工业化的中心,工业化的基础,就是发展重工业(燃料、金属等等),归根到底,就是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发展本国的机器制造业。”(斯大林全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第一一二——一一三页)
列宁和斯大林也曾千百次地着重指出,用迅速的占先的速度来发展重工业的问题,对于顺利发展全部国民经济,具有着决定性的意义。斯大林在揭穿那些企图强使党接受“印花布工业化”纲领并保证以占先速度发展轻工业的右派投降主义者的理论时,曾经指出:“它是与马克思主义毫不相干的,是与列宁主义毫不相干的。这是打算要把我国落后状态永远保留下去的资产阶级理论。”(斯大林:在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关于中央委员会政治工作的总结报告)
大家知道,在苏维埃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个时期,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理论为指南,一贯执行着加速发展重工业、发展机器制造业的政策。正是这一政策保证了使我国变成一个强大的工业国家,保证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保证了人民福利的不断提高。

卡西莫夫斯基这一类型的经济学家们,在修正党在发展重工业问题方面的总路线时,还做了虚伪的遁辞。例如,卡西莫夫斯基断言道,生产资料生产的加速和占先的增长,即重工业的加速和占先的增长,仿佛只有在我国处于技术落后状态和还是农业国的时候,才是必要的,才是一种规律。但是现在似乎情况根本改变了。生产资料生产的较快的增长、即重工业的较快的增长不能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
德·库兹涅佐夫附和卡西莫夫斯基,竟宣称道:“既然已经建立了大工业,既然已经有了全面发展的现代机器制造业以及为这一工业和其他经济部门所需要的冶金工业和动力工业”,那末现在就没有必要来规定重工业的占先的增长速度,现在
“甚至可以用比重工业本身增长更快的速度”来发展轻工业和农业。
试问,为什么在已经形成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下,按照卡西莫夫斯基——库兹涅佐夫的看法,生产资料的生产、即重工业不应当以加快的速度发展,为什么不应当保证用比消费品的生产更快的速度来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得到的是这样的回答:
叶·卡西莫夫斯基说:“第一部类以较快的速度的不断增长,结果就提高这一部类的比重,而归根结底将不可避免地引起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不相适应,引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要求之被破坏。”
直到今天,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来说,下面的这个原理一直是无可置疑的:只有在全面发展了的和正在继续发展中的重工业的基础上,我们才能保证轻工业、食品工业以及农业的一切部门的不断增长,才能保证人民消费的不断提高。在库兹涅佐夫——卡西莫夫斯基看来,重工业的增长好像是妨碍着人民消费的提高,“引起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不均衡”,“同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相矛盾”。
经济学硕士伊·维库亚在其所著“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和苏维埃国家的经济政策”一文中也作了同样的论断。他写道:“以加快的速度发展重工业的政策,曾经符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和有计划发展法则的要求,可是在现阶段上,已和这些法则的要求相矛盾了。”(“经济问题”,一九五四年,第九期,第十页)
在“经济问题”杂志编辑部的讨论中,狂热的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的人们之一阿·巴里采夫宣称道: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理论中关于生产资料的生产部门的发展应当先于消费品生产部门的发展的基本原理,以及这一理论的其他原理,“已经十分显明地同我们党在现阶段上的政策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和矛盾了。”
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彻底揭穿了这一切论断的虚伪性。只是在重工业强大发展的基础上,我国才克服了历来的经济落后状态,变成了一个强大的、先进的工业国家。只是在重工业的基础上,我们才彻底消灭了所有的剥削阶级,才实现了农业的极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才永远地消除了城市失业现象、农业人口过剩和乡村的穷困情况。只是在重工业蓬勃发展的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来保证人民消费的不断提高、劳动者物质福利的不断增长。
一九五三年苏联的国民收入,较之一九一三年增长了十二倍(按比较价格计算)。从一九二六年到一九五三年日用品的生产量增加了大约十一倍,而商品流通量(按比较价格计算)则增加了几近七倍。工人和职员的实际工资、集体农民的收入一年比一年在增加着,人民的消费构成也在改善着。
所有这一切就是在根本改善普通人的处境、改善社会全体劳动者的处境方面所获得的成就,这种成就在以前的全部世界历史上都不曾有过,而且也是不可能有的。
关怀人民的福利是党的政策的最高原则。党在苏维埃社会的一切发展阶段上都是以这一原则为指南的。社会主义制度前进运动中的规律,党根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的要求所制定的纲领性的任务,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劳动者经常增长着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而党正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方式——在加速发展生产力、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现代化工业技术的基础上,在不断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来完成这些任务的。这就是党的总路线。

可怜的经济学家们既然修正了党的总路线,便建议用另外一条经济发展的路线来代替党的总路线。
按照上述经济学家们的意见,这另外一条路线应该是怎样的呢?普·穆斯齐斯拉夫斯基在自己的文章中建议把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品生产在“发展速度上的对比关系加以彻底的改变”,并确定新的国民经济的比例。他宣称道,这样一种类型的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是最好不过的,其中社会生产的第二部类(即消费品的生产)要比生产资料的生产增长得快些。他把这种类型的扩大再生产说成是最符合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的要求。
共产党曾以全力揭穿了这个会葬送全部社会主义事业的“下降曲线论”,右派复辟主义者就曾企图强使党接受这一理论,而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延缓重工业的增长速度。斯大林曾经屡次指出,在面临资本主义包围的形势下,我们决不能延缓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重工业的发展速度。“决不可减低速度!恰巧相反,还必须竭力和尽可能增加速度哩。我们在苏联工农面前所负的义务要我们这样做。我们在全世界工人阶级面前所负的义务要我们这样做。
延缓速度,就是落后。而落后者是要挨打的。”
(“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第五二○页)
生产资料生产的优先增长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法则,但它决不排斥这一事实,即在个别年代里,为了消除日用品生产的落后现象而提高轻工业、食品工业和农业,实际上是适当的和必要的。党在发现了国民经济中的不均衡的现象时,经常就采取这一类的措施。
但是,在已引证的这些经济学家的言论中,所谈的并不是对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的某种比例提出具体的切实的修正。完全不是这样。在这些言论中,向党提出了这样的一种观点:消费品生产比生产资料生产的较快增长,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法则。在这些言论中,建议用优先发展消费品的反马克思主义原理,来代替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所确立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的规律。在这些言论中,建议用另外的一条经济发展的路线来代替党的加速发展重工业的路线,殊不知重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各部门繁荣的唯一牢固的基础,是人民福利和国家不受军事侵犯的巨大泉源。
例如,德·库兹涅佐夫在自己的文章中提出了如下的方案:“不是在很短时期内,而是,比方说,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全国从社会主义逐渐过渡共产主义的整个时期内,在高度技术基础上实行使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以同样速度增长的这样一种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是完全可能的。”上面已经指出过,穆斯齐斯拉夫斯基在补充库兹涅佐夫的说法时,建议在“所能看到的整个时期”内实行这样一种扩大再生产的原则,使消费品的生产赶过生产资料的生产。
用大家都懂得的话来说,这就是:我们应当把加速发展重工业,即发展机器制造、动力学、化学、电子学、喷气技术、远距离操纵技术等等的特权让给帝国主义世界,据说那里是为生产而生产,生产同消费脱节;我们既然已经达到了工业化的高峰,就可以在到共产主义的这段“所能看到的时期”内,把自己关怀的重心移到轻工业方面去,因为我们的生产是为消费而进行的。再难想得出比这更加反科学的、腐朽的和解除我们人民武装的“理论”来。
十分明显,如果我国工业按照那些可怜的经济学家们所建议的比例和速度去发展,那末根本就谈不到什么社会主义的扩大再生产了。
大家知道,约·维·斯大林在一九五二年曾经指出,作为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最重要措施之一,必须保证“全部社会生产的不断增长,而生产资料生产的增长要占优先地位。生产资料生产的增长之所以必须占优先地位,不仅是因为这种生产应当保证自己的企业以及国民经济其他一切部门的企业所需要的装备,而且是因为没有这种生产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扩大再生产。”(“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为了保证扩大再生产,就必须有相应的社会主义积累,而为了积累,就必须保证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是表明生产资料中所体现的物化劳动的比重较之活的劳动不断的提高。在日益发展的高度技术基础上,劳动生产率可以不断地增长,而且正在不断地增长。而要发展高度技术,就必须保证加速生产资料的增长速度,即加速重工业及其核心——机器制造业的增长速度。如果不遵守这个条件,那就不能实现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高速度,就不能实现农业、轻工业和食品工业的不断增长。
上述经济学界的市侩们所提出的“纲领”,就是要使社会主义经济这样地“发展”,使重工业和轻工业两者都必不可免地趋向衰落,使我国经济发展的曲线向下降落,并且使我们在经济上被解除武装和束手无策。

近来,党和政府曾经通过了许多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农业、关于扩大日用品生产的重要决议。这些决议具有着巨大的国民经济意义。同时在党的一些极重要的文件中始终都强调,只有在重工业进一步强大发展的基础上,才能达到农业各部门的急剧高涨,才能大大提高对我国全体居民的食品供应的保证。共产党正在动员人民的伟大力量来有效地实现这些决议。
我们党所不断发展和丰富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根本原理,过去曾经是而且现在仍然是我们实际工作中唯一正确的指针。
共产党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理论的科学基础之上,是建立在对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正确认识和运用的基础之上。党在每一阶段上所提出的这些原则和任务,具有着巨大的组织和动员的力量,因为它们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前进发展中的迫切物质需要所决定的。
从事建设的苏联人民,在自己英勇的共产党领导下,正在顺利地实现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宏伟的任务。建立共产主义制度的强大的、全面发展的物质生产基础,是这一建设纲领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大大增强全国的生产能力,以加快的速度不断发展作为整个共产主义社会大厦的基石的重工业,广泛地实行全国电气化,坚持不懈地在国民经济一切部门中采用新的技术,不断地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
苏联人民的全部伟大的建设活动,是在苏联人必须保持极高度的警惕性这样一个国际环境中进行的。武装到牙齿而且还在继续武装中的帝国主义反动势力,正在策划新的世界大战。在这种情况下,始终不渝地和坚决彻底地为争取全世界和平与全力巩固苏维埃国家实力及其国防能力而斗争,就是苏联人民的第一个神圣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职责。
为捍卫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纯洁性而斗争,是胜利地实现这些任务的极重要的条件,因为在理论问题上的任何动摇,而尤其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科学根本原理的任何修正,都将给我们的实际工作带来损害。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是一个强大的探照灯,它照亮我们建设新社会的道路,给我们的工作指出明确的方向,使我们对我们事业的胜利充满信心。
苏联人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伟大旗帜下,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人民在这个百战百胜的旗帜下,在共产党领导下,正满怀信心地向着神圣的目标——共产主义前进。
(原载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四日苏联
“真理报”。参仁译,葆华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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