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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不忘国家 自觉回报社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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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5
第12版(社会经纬)
专栏:短评

致富不忘国家自觉回报社会
今年4月是光彩事业开展5周年。
光彩事业缘于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提出,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为了服务和落实国家这一重要计划而采取的实际行动。这项活动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江泽民总书记曾为之题词:“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共同富裕”,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称赞光彩事业既是一种扶贫的经济行动,又是一种充满感情色彩的道德行为。
五年来,参与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支持这些地区发展经济,帮助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光彩事业不仅是一项事业,而且也是一种精神。它的核心是互惠互利、互助互爱。互惠互利,就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平等、公平的原则,把贫困地区的资源、劳动力与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结合起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投资者和贫困地区群众共同得到利益;互助互爱,就是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富了不忘国家和人民,自觉回报社会,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只有互惠互利,光彩事业才有生命力,才能持久地坚持下去;只有互助互爱,光彩事业才有凝聚力和影响力,才能发扬光大、健康向上。这是光彩事业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体现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有机结合和高度统一。
江泽民同志曾经郑重地向全党提出:“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步伐,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是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光彩事业作为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一支生力军,已经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各级统战部和工商联把光彩事业作为引导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面旗帜,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回顾过去,放眼未来,我们还要继续通过光彩事业活动,让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经营管理者亲身感受老、少、边、穷地区的落后和贫困,加深理解党和国家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他们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爱国心。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经营管理者也能在扶贫开发中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爱国、敬业、守法,塑造自身的良好形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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