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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关注网上信息产权保护 原则通过网络媒体公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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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6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专栏:

新闻界关注网上信息产权保护
原则通过网络媒体公约
本报北京4月15日讯记者王淑军、陈智霞报道:今天上午,国内23家有影响的网络媒体首次在京聚会,共商中国网络媒体发展事宜,并原则通过《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呼吁全社会重视和保护网上信息产权。
相对报纸、广播、电视三种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被称之为“第四媒体”,它是网络与媒体融合的结晶,既具有三种传统媒体的基本特性,又形成新的特点。
此次会议旨在提高中国网络新闻信息的传播质量,加强中国新兴的网络媒体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营造中国网络媒体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会议由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牵头组织。会上,与会代表探讨了网络媒体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前景,并一致对当前网上媒体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表示高度关注。
目前,我国新闻媒体兴办网络版的已有100多家。今天在京首批签定《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的单位是: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北京日报、解放日报、天津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国证券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妇女报、华声报、新闻出版报、中华新闻报、北京青年报、金融时报、中国计算机报、计算机世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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