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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疏不宜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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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4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宜疏不宜堵
毛磊
法治国家,人民作主。老百姓有冤有屈,怎能不吐不说?
对于民忧民怨,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只能采取疏导的办法,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和理解,决不能简单地一“堵”了之。
其实,群众信访正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加强联系的桥梁和沟通的重要渠道。如果一个政府部门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如果老百姓不相信政府部门有能力解决自己的问题,或对法院能否公正审理案件产生怀疑,他们还会上门申诉吗?而问题的另一面,我们党和政府正是通过切实地解决群众信访提出的问题,平反冤假错案,才能有效地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才能树立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才能得到老百姓的爱戴和拥护,才能为改革开放赢得最广泛的群众基础。
群众信访还应当看作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一种形式。老百姓信访时对某一个地区或部门甚至对国家的某些方针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岂不是政府部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好机会?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群众通过信访这样一个窗口反映意见,恰好可以监督领导决策是否科学、政府行为是否正确、干部是否廉洁。因此可以说,群众信访是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包括司法机关的一种途径。
因此,面对群众信访,政府以及司法机关应当积极化解矛盾,通过疏导和教育的方法认真对待每一起群众信访,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安抚疏导的方针,积极慎重地处理或解决,不能拖、不能压。我们相信,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进一步实施,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完善,群众信访这一社会现象将会出现良性循环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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