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阅读
  • 0回复

定格在人民满意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4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征文

人民满意不满意是评判一切工作的标准。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倾听群众呼声、改正自身不足做起,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定格在人民满意上
胡福东吴中全
1999年2月19日,湖北罗田县三里畈镇温泉村二组村民史国银在获得国家赔偿金后,向黄冈中级人民法院送来了一封感谢信,附诗曰:人民法院是青天,为民排忧又解难,分清是非公断案,维护法律铸尊严……
满意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写在人民脸上的真实表情。只有走近群众,才能知过改错,赢得民心。
人民是一面镜子
每年召开几次各种形式和范围的座谈会征询意见,是黄冈中院的一项制度。通过座谈,的确能发现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毕竟有其局限性和不具体性。如何直面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黄冈中院的决策者们毅然决定:走上街去!
1998年3月28日,古城黄州骤然添上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着装整齐的80多名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们在最繁华的街头摆下了法律咨询和征求意见的“摊点”。一时间人潮如涌。从电视和报纸上得知消息的群众纷纷挤到服务台前,倾诉他们的喜怒哀乐。10个小时里,群众共提出问题172个,法官们当场解答法律问题140个,当即研究立案和督促业务庭限期处理落实案件共23件,作其他处理9件。
以人为鉴知得失。人民就是一面镜子。黄冈中院的法官们在走近群众中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自觉投身到了全面整改中,并由此推出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冤错案责任追究制》、《院长接待日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强化责任,强化约束,始终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格在人民满意上。
于是,今年3月3日至5日,黄冈中院和所属10个基层法院的675名法官分成45个小组,统一时间在黄冈各地再次走上街头……
未亡羊时先补牢
有“不公”问题存在,就要拿它开刀。黄冈中院从质量评查入手,做到未“亡羊”时先“补牢”。
早在1996年全市执法大检查中,通过抽查案件,发现一些当事人既未上诉、上访,又未申诉、缠讼的案件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引起了黄冈中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如何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呢?
商品生产上的质检给了黄冈中院领导以启示:组织质量评查组,专门评查案件!
于是,这个不附属于任何庭室的部门——“质评组”在黄冈中院成立了,并迅速开展了工作。
从阶段性执法大检查到常规性案件质量评查,并不是简单的过渡,而是质的飞跃。开始有人想不通,认为当事人有意见的案件查一查,没有意见的查个什么?这不是捉虱头上咬吗?
评查就是自找问题,就是自我揭短补短,做到未“亡羊”时先“补牢”。1997年,质评组评查各类案件877件,合格率仅为37.3%,基本合格率为61.9%,不合格的占0.8%。法官震惊了!这样的质量如何使人民满意?哪怕只有一件错案进入档案室,对当事人意味着什么?
虽然,基本合格的案件问题主要出在文书制作和案卷装订上,但黄冈中院的领导认为,即使是一个标点符号打错了,也决不能含糊,这就是严肃执法!于是“回炉战”开始了,修订、补充、重新整卷,一件件合格案件通过关口进入了档案室。而7件不合格的案件,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得知了重新处理,避免了执法中的重大失误。一名当事人得到重新处理的结果时,颤抖的双唇只说了五个字:你们真负责。
活生生的教材使法官们受到了彻骨透心的教育。去年9月25日,一次别开生面的提高办案质量研讨会召开了。院质评组将评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摆在众人面前,全员参与,针对问题查根源、找危害、订措施。一位法官说:过去是领导要我提高办案质量,现在深切体会到,我必须提高办案质量。另一位法官说:办一件错案就是个人历史上永远也抹不去的污点,就会有一种对人民的负罪感。
在自纠的痛心和自我教育的深入中,法官们认同了质量评查,孕育了“铁案”意识。1998年,黄冈中院的质量评查显示,案件合格率比上年上升42.2个百分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