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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够用”与“管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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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7
第6版(乡镇企业)
专栏:老乡月谈

政策的“够用”与“管用”
夏珺
笔者在与一些乡镇企业家或主管乡镇企业的领导交谈中,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即国家对乡镇企业的政策“够用而不管用”。“够用而不管用”,乍听似乎自相矛盾,但仔细想想,此说不无道理。
党和政府对亿万农民创造的乡镇企业越来越重视,可谓“空前重视”,这是有目共睹的。远的不说,仅去年,江总书记亲自视察苏南乡镇企业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从战略高度重视发展乡镇企业;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议再次肯定了乡镇企业的历史功绩和伟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去年,国务院又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等等。就大的背景来看,对乡镇企业的政策已经很“够用”了。
然而,为什么一些乡镇企业的经营者又感到政策“够用而不管用”呢?当然,不是说这些政策都“不管用”。事实上,这些政策对乡镇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引导、推动作用。但也毋庸讳言,在某些方面,某些地方政策落实得不好或根本没落实,因而才有了“不管用”的感叹。譬如,就信贷投入来说,据有关部门调查,1994—1998年,乡镇企业信贷规模占国家信贷资金总规模由7%—8%下降到3%—4%,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银行贷款的比例也在逐年下降。再如,乡镇企业的不合理负担近年来有增无减,高达180多种,收费金额占到企业利税的1/5以上。
就宏观层面、大的背景讲,乡镇企业的政策“够用”;但从微观层面、具体落实上看,的确存在“不管用”的现象。由是观之,“够用”的政策并非自然而然地“管用”,从“够用”到“管用”有一个“过渡段”,这就是“落实”。落实工作做得不好、不扎实,“够用”的政策仍管不了用。就“落实”而言,至少取决于这样两条:一是要真正地重视起来,真正像江总书记要求的那样,从战略高度上重视乡镇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是否搞得好,不光是农村、农民的事,而是事关国民经济全局的大事;二是要肯花气力,将原则化的大的政策细致化、具体化,“化”为可实际操作的具体政策,如怎样加大对乡企的投入、如何支持乡企的技改、企业的负担该如何减轻等等,要有一套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具体“说法”,落实、兑现工作才好去做,而不是停留在“原则上”,悬在半空,口惠而实不至。只有在具体落实上狠下功夫,真抓实干,“够用”的政策才能真正“管用”,真正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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