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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 切实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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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8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
切实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李佳路)针对近年来一些国有林场合法权益受到种种违法行为侵害的现象,国家林业局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县级政府违背国有林场意愿,强令国有林场为跨行业单位贷款提供担保,或用森林资源作抵押;有的随意改变国有林场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向国有林场乱摊派、乱集资和乱罚款等违法现象严重。国家林业局发出的通知指出,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有林场的经营自主权,而且影响了林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通知要求,要坚决纠正和制止强令国有林场提供贷款担保等违法行为,维护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完整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资产产权的管理,依法确定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严禁以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法》赋予的职权,对非法划拨、侵占、蚕食国有森林资源,随意改变国有林场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强令国有林场提供贷款担保等行为,林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原则,并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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