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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首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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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争创首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
本报讯4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号召全院干警鼓足干劲,争创人民满意的首都先进法院、首都法院先进法官。
为了将公开审判制度进一步深化,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裁判的公正、有效,使广大群众对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更加满意,马艾地院长对全体干警提出要求,从4月20日起,一中院审理的各类案件,凡不能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的,审判人员必须逐件向案件当事人说明未能按期结案的原因,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监督;凡因审判人员主观原因延误案件审理,超过法定期限结案的,该案审判人员按差、错案件接受处罚;从4月20日起,凡各类案件裁判文书因质量问题引起群众反映的,该案审判人员按差、错案件接受处罚;同时欢迎群众就裁判文书质量问题向法院投诉,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
马艾地院长说,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是构成司法公正的两大要素,也是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是否满意的重要参数。案件质量的好坏,除程序公开公正外,最终体现在裁判文书的质量上,办案效率的高低也是司法公正、司法效率的具体体现。深化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接受群众的监督,以此促进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将是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争创”活动中的重要内容。(李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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