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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鉴定保险公司赔付 云南处理医疗事故不再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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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9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第三者”鉴定保险公司赔付
云南处理医疗事故不再难
本报昆明4月18日电记者张帆、赵永新报道:云南省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大胆实践,摸索出“第三者”出面鉴定、保险公司参与赔付等新办法,使医疗事故纠纷处理这一“老大难”不再难。
为公正、准确地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拿出令医患双方都认可的结果,云南省一改过去由当事医院单方鉴定的做法,成立了由当事医院之外的专业人士组成的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专门负责鉴定。鉴委会由3—5名常任委员和若干名非常任委员组成,其中非常任委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损害事件涉及的专业临时聘请,与常任委员共同参与鉴定。为确保鉴定结果的权威性,云南省建立了“上级”鉴定制,发生在乡(镇)级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由县(市、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县(市、区)级的由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省、地(州、市)的则由省卫生厅受理。
能否合理赔付是化解医患矛盾的根本所在。针对由医院赔付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云南省卫生部门与保险公司合作,设立了医疗职业保险这一新险种。不同规模的医院向保险公司缴纳相应数额的保险金,医疗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根据鉴定结果对患者或患者家属负责赔偿。这样,既解决了医院支付不起的难题,又可使患者得到最大限度的经济补偿。
去年11月,一名52岁的男性患者在昆明某医院接受治疗时突然死亡,云南省卫生厅委托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处进行尸解,作出了医患双方都心服口服的鉴定结果。据介绍,新办法实施一年多来,云南省有关部门已密切合作,妥善处理了20余起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云南省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使这些新举措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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