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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税系统突击检查表明 加油站偷税现象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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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22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见闻录

河南省国税系统突击检查表明
加油站偷税现象严重
去年下半年,河南省国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加油站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全省组织了一次对加油站的专项突击检查,查补税款0.73亿元,罚款0.46亿元,补罚合计近1.2亿元。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共抽调检查力量5966人,组成1936个检查小组,共对4037个加油站的12597台加油机进行“抄表”检查,目的是查实加油机的累计加油数量和累计销售额,并与其他有关纳税资料相结合,核实应纳税款。从检查的情况看,有问题户数占被检查总户数的80.6%,可见加油站偷逃税的严重程度。
通过检查,发现在加油站税收管理工作中至少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多个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分散而且比较混乱;二是基层税务机关对个别加油站管理失控;三是多数加油站账目不健全,不能准确提供纳税资料,导致难以实施查账征收;四是一些纳税人税法观念淡薄,不及时申报纳税或进行虚假申报;五是征管力量薄弱,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调查研究不够,使经营者有机可乘;六是对查出的偷税人处罚力度不够,助长了虚假申报的风气。如有的加油站,多处进货,边进边销,不计账,不申报,进货渠道不清楚,零售环节无凭据,税也就无法查收;有的加油站搞两本账,一本内部核算,一本专门应付税务部门检查,使税务人员无法掌握真实数据;有的加油站老板为避开税务检查,达到逃税目的,不开发票或开发票不写真实单位,使税务人员真假难辨,无从查起,等等。
通过突击专项检查,使加油站的偷逃税现象受到了一定的遏制和打击。有关部门对有的“钉子户”、“难缠户”坚决运用法律手段从严从重处罚,如偃师市国税局会同公安部门对拒不配合检查的中友电厂加油站坚决处以一倍罚款,补罚合计16万元,充分发挥了震慑作用。同时,初步规范了加油站行业的税收管理,如洛阳市全市加油站的税款征收由月均110万元上升到月均226.5万元,上升了一倍多。
针对专项检查暴露出来的加油站行业管理偏松,特别是小规模经营的纳税人偷税较为严重的问题,河南省国税局会同省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河南省加油站行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国税机关与技术监督部门积极配合,对加油站的自动计量加油设备累计计数器进行了认真的铅封检查,统一实行铅封管理,特别是对机械式加油机,通过铅封控制住累计加油器;对所有加油站行业纳税人一律取消“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统一采取查账征收与查验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河南洛阳市国税局 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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