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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林县县委是怎样把领导重心转向互助合作运动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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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2-11
第3版()
专栏:

中共河南林县县委是怎样把领导重心转向互助合作运动的
李广平
一九五一年冬季以来,河南林县的互助合作运动发展的较快,去年秋前全县已有一千一百六十七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并正在走向大发展的阶段。林县所以能取得这样大的成绩,是和中共林县县委认真执行了中央关于“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指示分不开的。
在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期,林县许多领导干部是不熟悉这一工作的。全县十三个县委委员只有三个人熟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在一百零三个区委委员中也只有二十七个人有办社的业务知识;但是有很多同志又不努力去学习这方面的政策知识和业务知识。例如:有些同志说,互助合作是长期的事,慢慢地学吧!另有些同志明明知道有些农业生产合作社内存在着问题,需要解决,也正好从解决这些问题中学习办社知识;但他们却采取了另一种态度,躲避这些农业生产社。中共林县一区前任区委组织部长郭暑成有一次到曲山村检查春耕工作,他一到曲山发现曲山农业生产合作社内有问题,他不敢多住,扭头就去到桑园村;当时桑园农业生产合作社正在研究如何巩固社的工作,他就骑上自行车又跑到王小凹;刚一进村,就听到王小凹农业生产合作社里有人正在吵架;他又没有敢久停,最后跑到一个没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寨根村去了。这种事情虽然是个别的,但他却代表了当时一部分干部不愿和不敢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情绪。林县县委会的领导同志,包括县委书记杨贵在内,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同样是既不懂也不管。一次安阳地委书记和他谈到农业生产时,向他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林县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都是‘死租制’?群众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意见?”杨贵同志无法对答。杨贵回到县里后,要县委农村工作部长解答,农村工作部长同样答不出来。这件事已使杨贵同志感到不领导不研究农业合作化是有问题的了。
尽管林县领导上存在着这些问题,但是已经建立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却逐年在提高产量。有的合作社小麦的产量每亩达到五百多斤。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去年七月全县就有一千六百多个互助组要求转社。这些事实使县的领导上深深感到再不转变领导重心,就不能适应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新形势了。这时,恰好上级传达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的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方针。杨贵同志便在县委会上提出了贯彻全党办社方针的意见,当时,有些人表示赞同,也有些人表示怀疑,他们说:目前县里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很少,把领导重心转向互助合作运动,其他的工作怎么办?依靠互助合作运动开展其他工作目前还不到时候。还有些人仍感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业务复杂,一时领导不起来。针对这种思想,中共林县县委会召开了数次县委会议进行批判。会上杨贵同志列举了推广谷子“单株密留法”事例来教育大家;一九五三年因为没有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领导喊破了嗓门,群众不干,一九五四年通过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示范,很迅速地完成了任务。这说明:只要领导善于掌握互助合作这一环节,就可以把农村各项工作带动起来。为了进一步明确中央的发展互助合作运动的方针政策,林县县委会又发动全体县委委员学习了中央有关互助合作工作的文件。接着召开了全县区委书记和乡支部书记的联席会议,传达了县委的决定,并总结了林县两年来互助合作运动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努力学习,由办社外行转成办社内行”的口号,要求全党积极行动起来。会议结束后,结合传达会议精神,全县以乡为单位展开了学习运动,大部分党员都参加了。通过这次会议,提高了林县全体党员的政策思想水平和办社的积极性,为进一步贯彻“全党办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全党办社”的方针开始在干部群众中酝酿后,县委根据上级的指示和当地群众觉悟程度,决定在全县内新建九百五十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对林县各级干部说来都是一次全新的艰巨的任务。林县县委认为:县委的领导上不但要作一般的思想领导工作,还须要深入农村,进行典型示范。
在新建九百五十个新社过程中,林县县委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的:
第一,深入调查研究,纠正干部对互助合作运动的“左”的和右的情绪。当时,在县区干部中普遍地存在着两种情绪:一种是把农民群众的觉悟估计过高,认为“合作化”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林县四区企图一下子就在全区建立几个合作化乡。另一种是把群众的觉悟程度估计得过低,说什么群众的自愿入社都是假的,甚至想把已经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步缩小,动员社员退社。为了纠正这种错误的看法,县委书记杨贵组织了工作组,深入到林县一区白杨凹钱家庄进行具体调查。他们召集各阶层的代表举行了座谈,进行了田间访问和家庭调查,从调查得来的材料,他们将群众的思想分成了四种类型:第一种是真正属于社会主义觉悟高、积极要求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第二种是看到别人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后,自己也会跟着入社的;第三种是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还不完全了解,还有些思想顾虑;第四种是对互助合作运动有抵触情绪的。杨贵同志根据这四种不同的类型,将全村农民逐户地排了队,发现属于第一种和第四种的人是少数,第二、三种类型是多数。这就是说:在互助合作运动大发展初期,党对农民一方面要充分估计到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另外一方面,还须要做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耐心地进行教育。县委亲自深入调查研究的作风,不但澄清了干部中的错误思想认识,同时在工作方法上,也给区乡干部和农村党员做出了榜样。接着林县四区也按照县委的做法,作了详细的调查,从而订出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
第二,训练大批办社骨干,提高县、区、乡干部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的能力。在互助合作运动大发展初期,林县县委根据中央的建社方针和政策,结合本县三年来办社实际情况,编写了一些小册子,印发给干部作为学习材料。此外还训练了全县乡支部书记、乡长、各区委委员和一般区级干部六百多人。在训练过程中,县委领导上特别强调干部要向老社长学习,对那种不愿向老社长虚心请教的干部,进行了批评。经验证明:这种学习方法效果很好,大部分干部通过学习,提高了业务能力,有一部分乡干部已能够单独进行办社工作。区委的领导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根据不完全的统计,全县一百零三个区委委员中现在已有九十七个委员能够掌握建社的工作。
第三,运用互助合作站(就是互助合作网)组织,交流建社和农业生产中的先进经验。为了在全县范围内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林县县委曾在建社过程中建立了七十五个互助合作站。这些站分布在各个区,每个站管辖若干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中有一个是重点社,站设站长,大部是区委委员兼任,此外每一个区还设总站,由区委书记负责。区、乡干部在办社中有那些先进的经验,可以在站的碰头会上交流,工作上有些什么困难也可以在会上提出研究解决。譬如在评产工作时,七区安家峪村农业生产合作社不根据土质好坏,单凭收成大小进行评产,结果引起社员的不满。这个问题提到互助合作站以后,大家进行了研究,并请先进社介绍了这方面的经验,结果找到了评产的正确方法。一区区委书记李运保在龙得江农业生产合作社创造了改良土壤的经验,通过互助合作站也得到普遍推广。
第四,当互助合作运动在全县范围内取得一定成绩后,县委注意领导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如何与互助合作运动相配合,如领导公安局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内建立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农业社的集体财产。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向社内党员进行集体主义思想教育,推广优秀党员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领导青年团有计划地发展团的组织、增强社内的新生力量。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总结发动妇女参加合作社的经验。经过这些工作,把互助合作运动引上了正常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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