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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交通局运管所 职工不交“上岗培训费”立马下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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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永城交通局运管所
职工不交“上岗培训费”立马下岗
河南永城市交通局运管所在1998年10月,不知依照什么文件,向其所辖交管站、各股室、人力三轮车管理站的职工每人收取5000至15000元不等的“上岗培训费”,除父母是运管所职工的每人交1000元外,其他人每人少则5000元,多则15000元,逾期不交或交不齐者,威胁按精简机构的要求——下岗。当时有职工向市纪检部门反映此事,但不了了之。大部分职工迫于无奈交了钱,个别交不起的,则交了一部分,写了欠条。运管所开的收据并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而是不伦不类的“收据”,上面写着:×××交来培训费×××元,再盖上运管所的公章和会计的私章。
1999年1月,永城市交通局运管所以下岗相威胁,强迫职工集资———“高息揽存”。运管所发了一个文件,明文规定:“凡我所1999年1月份在岗职工均须交纳本次集资,每人10000元,五年后一次还本付息,全体人员务于1999年元月30日前交清,逾期交不清者,按精简机构的要求,自2月1日下岗。”
这种置国家法律、政策及职工合法权益于不顾的乱收费、乱集资难道就没人管管吗?
河南永城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所冯金才李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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