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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六中 擅提学杂费用学生被迫辍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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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衡阳县六中
擅提学杂费用学生被迫辍学
今年新学期开学之前,湖南省物价、财政和教育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对新学期学生各项收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一般地区农村高中每个学生260元,贫困地区农村高中每个学生200元。属一般地区农村高中的衡阳县第六中学今年收费标准却是:每个学生学杂费1314元,食宿费605元,报到费20元,合计1939元。一些学生因家庭无法承担这样的高额学费而不得不辍学。去年下学期,衡阳县集兵镇初级中学曾规定,每个学生必须订一份《衡阳广播电视报》。据该校一位教师称,这是上级规定的。
湖南衡阳市刘永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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