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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平安大街 心想文物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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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23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

身在平安大街
心想文物保护
本报记者李舫
正在兴建的北京平安大街沿途的文物古迹曾引起各界读者的关注,现在,这里的文物保护工作究竟怎样?
横贯北京东西的平安大街是近年来颇受人们关注的旧城改造项目之一,这个项目从去年2月28日上马,将在今年国庆节前竣工。平安大街工程,是北京本世纪以来继五十年代改造天安门广场,六七十年代拆除老城墙后,对古旧城区进行的又一次较大规模的改造。沿街的文物古迹遗址的发现和保护曾引起了各界关注,一年过去了,又发掘发现了哪些文物遗址?所有的文物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就此,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
文物密集之所
平安大街西起官园立交桥,东至东四十条桥,跨东城、西城两个区,长七公里,号称第二条长安街。平安大街地处北京旧城中心,是历史文化遗存较为密集的地区,沿途有段祺瑞执政府、和敬公主府、北海、孙中山行馆、宋庆龄故居、恭王府、广化寺、广济寺等三十余处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平安里、西四北平房保护区、什刹海平房保护区、南锣鼓巷平房保护区、宽街等(地安门南面还是元大都的宫城所在地)。这些地方可以说是旧城内保存较为完好、地上和地下均有较多文物精华的一片完整地带。因而,平安大街改造中面临的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可以说是空前的,其工程的每一进展都备受人们关注。
北京市副市长汪光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地表示,平安大街的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是好的,施工是在对文物古迹的勘查论证的前提下进行的。他认为,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不是简单、单纯的保护,一砖一瓦都要保存起来,一点都不能动,而是要注重点、线、面结合,注重整体和局部关系的保护,首先要保护重点文物,然后注重重点文物古迹周边环境的保护。
北京市文物局文物处王鸿年说:“平安大街的文物古迹都得到了妥善保护,目前已经进入文物古迹的修复阶段。”北京城是从西南向东北方向发展的,因而北京文物古迹的保护重点在西南郊。他说,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施工单位,在平安大街的建设中都将文物古迹的保护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在施工前,对于平安大街的文物保护问题已经作出了详尽的调查和论证,但在施工中也的确有未知的文物被发现,如某处的唐代墓葬,这也得到了妥善的处理。还有一些预料中的文物,如东不压桥、西压桥,是五十年代道路展宽时被埋在地下的,这次施工中被发掘出来,但因保护条件有限,只能就地掩埋。他请关注平安大街的人们放心,文物工作者们一定做到恪尽职守,守土有责,不会辜负历史和人民的重托。
如何有效保护
有些专家和学者认为,平安大街建设中在文物保护的方式与方法上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清华大学建筑中心方可说:“目前是将十个已被划定为全国和市区级文物的建筑留下(或局部拆除),而将这些文物旁边的位于红线内的房屋拆除殆尽。这样一来,至少带来两个问题:其一,就这片历史悠久的街区而言,被拆除的房屋中大多带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有些很可能还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只是囿于目前条件尚未被发现。其二,文物建筑同周围的老房子是一个整体环境,现在只剩下一些属于文物的古老房舍和院落突兀地立在那里,对文物保护并不利。
“地上如此,地下就更难办了。许多在施工中发现的文物古迹,因为与建设施工的工期牵扯在一起,保护非常艰难。前不久,电视台曝光了一起在宣武区发生的毁坏文物的事件。某工地负责人为了赶两个小时的工,竟然带头毁坏刚刚发掘出土的唐朝古井。面对摄像机偷拍下来的场面,人们没有理由不对平安大街的地下文物保护表示担忧。”
平安大街一旦建成,街道两侧的古文物点会裸露出来,如何使这些历史文化遗存不再受到伤害?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研究员、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王世仁对此忧心忡忡:“平安大街被规划成七十米宽的街道,最狭窄处也有三四十米,而与此不协调的是,街道两侧的建筑限高为九米。如此宽阔的道路同如此低矮的建筑产生的视觉对比非常不协调。这种不协调将会产生非常尴尬的结局,补救这种缺陷的唯一办法就是让两侧的建筑物的高度与街道的宽度配套。”方可说:“平安大街改造耗资二十亿元,采用的是让开发商在沿街地块内‘就地平衡’解决资金问题的做法。二十亿元修路费用摊到两侧开发用地中,加上用地内的拆迁安置费用,每平方米土地开发费用超过一万五千元。为达到资金平衡,开发用地的平均容积率必须达到五以上,是目前这片地区容积率的五至六倍,新建筑必然又高又大。”
一旦有一天平安大街两侧建高楼大厦时,对那些因建平安大街而裸露的建筑景点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并且将会使那些因条件限制而无法发掘的文物永无重见天日的可能。
留住古都风貌
人们对平安大街关注的焦点归结起来在于如何正确处理历史文化遗存与城市建设的关系。这个问题对北京来说尤为重要。
高级建筑师张学栋对此有一番思考:“平安大街代表着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两难选择,所以才受人们关注。”王鸿年对这种看法极为赞同:“社会上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更新的关系的争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应该看到,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们对历史遗产极其重要意义的认识是不同的。就一座建筑物而言,有人认为它是历史建筑,但也有人认为它是碍眼的东西。一代人觉得老掉牙的东西,另一代人也许会有完全相反的看法。姓张的专家认为是文物,姓李的却未必认为是文物。”
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建设部副部长周干峙也有自己的看法:“前不久,北京旧城区六十二平方公里控规原则通过,划出二十五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做了个五点八五平方公里的保护规划。这表明我们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又提高了一步,但是同时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重视。对北京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绝不是划出多少平方公里保护区这么简单,划出保护区的原意是解决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却也为旧城改造人为地创造了一个大拆大建的条件。不论是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角度,还是从老百姓的需要来说,都不应当大拆大建。关于旧城改造我们目前尚没有一个很好的方法、模式,大拆大建在北京一开头,外地就制止不住了。”他认为:“文物是片段的记忆,它是最精彩的片段,但却不是系统的记录。保护历史文化古城就是要保护城市完整的记忆,理解先人的智慧,并给予我们当代的发展以启发。”
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财富和资源,是衔接民族文明的文脉,是一个城市的品格和风骨。城市失去风貌,就等于人失去了记忆。专家们认为,历史文化保护同城市建设、城市更新之所以矛盾重重,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尚缺少一部详细的法律或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客观地评价和记录那些历史建筑和地段的重要性。我国直到本世纪八十年代才在一些历史学家和城市规划学家的呼吁下意识到保护历史文化必须依靠法律,然而,目前我国法律仅限于1982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和1990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法》,更多的事情却无法可依。这恐怕是当前城市文化保护和城市发展建设中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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