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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上门服务”亟待规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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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26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

银行“上门服务”亟待规范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各家商业银行通过改进服务手段提高竞争力无可厚非,如推出“承诺服务”、“限时服务”等。然而,有些服务手段如“上门服务”却值得商榷。
日前,人行信丰支行对城区53家储蓄机构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6%的机构有上门服务现象,36.2%的定期存款和15.4%的取款都是通过上门服务办理的,有的储蓄机构1000元左右也主动上门收取。储蓄部门的这种做法,从表面上看,虽提高了服务质量,方便了储户,但隐患甚多:一是办理存、取款的手续简单,大部分是由一名储蓄员带上存、取款凭证和印章赴约定地点办理,其行为失去应有的监督;二是储蓄员经常携款在外,安全无保障,时间一长,易成为犯罪分子的攻击目标;三是长期在外办理业务,若储蓄员行为不轨,将持有的现金不交银行,占为己有,或携款潜逃,使银行防不胜防;四是储蓄员私下与储户打交道,易发生高息揽存行为,且手段隐蔽,难以监管。
可见,一些银行的“上门服务”方法,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人行江西信丰支行康勤林峰刘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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