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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工程”的尴尬——临沂市梅山小区二号楼质量问题追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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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29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记者调查

“优良工程”的尴尬
——临沂市梅山小区二号楼质量问题追踪
本报记者何小燕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梅山住宅小区二号楼的37户还迁居民,怎么也没有想到,当他们于1998年4月兴高采烈地准备还迁时,迎接他们的却是一座不断出现裂缝的新楼。这栋楼自竣工到现在已一年有余,一直无法居住。
梅山住宅小区二号楼是临沂市政府为改造沂蒙路而建的还建工程,由市房地产集团公司承建。该楼所在的小区建设由临沂市沂蒙路拓宽指挥部统一领导,设计标准、建筑要求等均是指令性的。于1997年8月底工程开工,一个月后基础工程完工,当年11月中旬主体竣工。然而这栋建筑速度很快的新楼从设计、施工直到验收都带有隐患。
根据临沂市建筑设计院的设计,该楼为预制板结构,楼长设计为60米,比规范长度多出10米左右。为了满足抗震裂度区的需求,该楼又被临时改为砖混现浇面。楼的结构形式改变了,本应该加设伸缩缝,但总的规划长度已定死,如设缝就会减少用户的实用面积。于是,设计人员凭经验估计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图纸上就没留伸缩缝。
临沂水利工程公司在做桩基时发现,这栋楼地基东边是汪塘,西边是岸堤,即一头软、一头硬,底部地质比较松软,压缩量大。为避免出现问题,设计人员建议采用“干挤密碎石桩”加固地基,并将打桩间距从1.2米改为0.8米,用加大密度的方法提高强度。但原来的洼土毕竟还在里面,以致承载力不均衡,达不到设计要求。质量检验部门曾提出做沉降监测桩基试验,设计部门以时间和资金都很紧张为由,不做检测。
该楼土建工程由临沂市兰山区建委下属的冠蒙建筑工程公司承担。为了加快进度,整个主体工程工期不到3个月即不到定额工期的一半便告结束,这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严重违背了建筑规律。同时,施工中存在着严重的操作不规范问题,以至于出现了水泥抹面起鼓、产生受力缝等质量问题。尽管如此,1998年由五个部门签字颁发的《竣工工程验收证书》竟将其“地基与基础部分、主体工程、屋面工程”三项等级评定为优良。
自1998年4月始,该楼还迁户不断反映墙体、楼板出现裂缝,且开裂的程度不断明显加大。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楼外纵墙窗口处普遍存在内外贯通的倒“八”字裂缝,为检测质量而在裂缝处贴的石膏饼大部分已开裂;楼里不少房间存在水泥浇制地面上下对缝断裂;墙体出现多处内外对裂、楼板南北竖向裂缝上下贯通;房角部的斜裂缝上下贯穿;五层楼的顶面明显出现几处断裂缝隙……
上述裂缝是怎么产生的呢?临沂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认为:现浇面整体刚性强,混凝土收缩应力大,当温度变化时引起薄弱环节开裂;现浇面与砖石结构设计规范温度缝的间距收缩不符;施工缝处理不当从而引起现浇面开裂。施工单位认为裂缝的产生是由于地基软弱、压缩量大引起的不均匀沉降所致。还迁住户则指称施工单位未按建筑规范办事从而导致质量问题,他们说这一“优良工程”实为一栋“危楼”。
1998年6月后,临沂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先后委托市土木工程学会、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该楼进行鉴定。在今年3月23日提交的鉴定报告上,来自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四位检测员认为,该楼裂缝是由混凝土温度和收缩、地基前期存在不均匀沉降现象、楼板拆模过早、施工速度过快等原因造成的。另外,所检测的客厅楼板厚度部分和墙体砂浆强度也达不到设计要求。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住宅楼建设的质量问题更是人命关天,来不得丝毫马虎。一个被誉为“优良工程”的新楼却出现了上述严重质量问题,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1997年6月,在该工程动土之前,临沂市主管部门也曾召开会议并下发文件,要求“还建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合格率要达到100%。凡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负责还建工程的开发公司自负”。但在实际运作中,责任却未落实。
这栋楼自竣工至今已一年有余,其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已引起临沂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并于今年3月专门召开协调会议商讨解决办法。该楼还迁户反映的质量问题能否得到圆满解决,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编后“优良工程”怎么变成了“豆腐渣工程”?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地查一下原因,尽快将查处情况告诉本报。
民用建筑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问题绝对不能忽视。设计、施工和验收单位都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精神,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严格验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就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不能再让“豆腐渣工程”贻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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