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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萝卜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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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03
第4版(副刊)
专栏:多味斋

  乡间萝卜丝
  杨泽文
  一袋萝卜丝突然从乡间“来到”了我在都市的居所,托付者是一位亲戚,捎带者是一位同乡。
  在山乡,萝卜是最普通的蔬菜之一,也是最容易种植和收成率高的蔬菜之一。夏有夏萝卜,冬有冬萝卜。可以说萝卜一年四季陪伴着山里人,让山里人除了永远接受之外别无选择。
  我曾在山乡生活了十多年,可以说是吃萝卜长大的。那些年,除了自己吃还常在星期天随父母背一筐萝卜到三十里外的县城集市卖,晚上还得把一些鲜萝卜加工成萝卜丝,第二天便在阳光下曝晒。干萝卜丝出来后,既可到集市售卖,也可留作自家食用。六七十年代,山里山外有时到处闹饥荒,一家人就是靠一把碎米加萝卜丝熬菜粥糊口度日的。长期吃萝卜丝萝卜片的结果是:更多的山里人虽一身轻飘,一脸菜色,但不至于彻底倒下。那些年,山里人若路遇相问:这几天靠什么度日,回答十之八九是萝卜丝。若有人来借粮,这“粮”十之八九也是指萝卜丝。显然,萝卜丝成了山里人的唯一救命食品后,在山里人的眼中,它不再是蔬菜,而上升为一种粮食。
  七十年代末期,我在县城读高中,食堂里每天供应的几乎都是玉米面饭和萝卜丝菜。上千名学生最终吃得见了萝卜丝就叹气就摇头就皱眉。于是有许多同学发誓:要是将来哪一天生活好了,就从那天起不再吃萝卜丝。在这些发誓的人中间,我也是态度坚决者之一。
  高中毕业后到山外的现代都市求学时,中国农村普遍实行了承包政策,粮食产量开始不断增长。我所在的学校也吃上了大米饭和时鲜蔬菜了。我真的告别了吃萝卜丝的岁月,我为此常暗自庆幸不已。
  这几年,已经温饱的我们把一切吃得愈来愈没有味道。总觉得米饭不香,猪肉不嫩,鸡肉不香,新鲜菜不鲜。每当走进人声喧哗的超级蔬菜市场,往往四处转悠一阵子还是两手空空,不知道该买什么菜才好。在这时候,突然间从乡下“来”了一袋萝卜丝。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用泡好的萝卜丝加鲜蚕豆合煮一锅,既是汤又是菜地端上桌后,一家三口开嘴一尝,都几乎异口同声地叫好。于是接二连三吃了好些天,可改换了几顿其他蔬菜后,又开始想吃乡间来的萝卜丝了。总觉得那味道纯正、本色、合口味。于是,我无法再信守十年前读高中时与许多同学发下的誓言,因为我无法拒绝乡间萝卜丝,就像我无法拒绝久违的乡下朋友一样。
  想想人的味觉,真是奇怪。当一种食品长期伴随你生命的过程时,你觉得是一种悲哀,于是予以蔑视或千方百计地拒绝。但当你真的远离了这食品多年后,一旦你不期然间再尝试时,又觉得满口生香,大发久违了的喟叹。于是你不得不以一生少有的热情,重新接纳并充分肯定它对你生命的作用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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