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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为《合同法知识读本》题写批语 强调合同当事人和行政管理部门同志要学习合同法律知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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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06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鹏为《合同法知识读本》题写批语
  强调合同当事人和行政管理部门同志要学习合同法律知识
  本报北京五月五日讯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亿万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最近,李鹏委员长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合同法知识读本》一书题写了批语,强调合同当事人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同志要学习合同法律知识。
  李鹏在批语中指出,合同法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公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基本法律。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交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李鹏指出,实际生活中发生不少合同纠纷,国际贸易上有合同欺诈,国内也有三角债等问题。合同当事人不仅要熟悉专业贸易知识,还得学习合同法律知识。应当预先把问题想得周到一些,使订立的合同规范化、法制化,使合同这一法律手段更好地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李鹏强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同志也要学习合同法。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实施负有监督的职责,但有一个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的问题。行政管理部门在合同的监督上应做到尽力、尽职,还要通过监督进行普法教育,使当事人知法守法。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监督应严格按照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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