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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开始规范收费行为 师生负担重问题得到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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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06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回音

  宁乡县开始规范收费行为
  师生负担重问题得到查处
  你报今年3月4日社会调查版刊登题为《宁乡县师生负担重》的文章后,中共湖南省委和长沙市委的领导同志立即批示,要求从速查处。
  宁乡县委、县政府于3月5日组织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物价局等部门深入喻家坳乡进行调查。3月6日,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教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长沙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教委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宁乡调查处理此事。据调查,喻家坳乡教师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宁乡县从1994年起,向全县干部职工每人每年征收防洪保安费100元,超过省定标准。
  二、宁乡县教育局在民办教师转正过程中,为统一代办公安、粮食等部门有关证照手续,统一组织体检,向每人收费100至200元。1995年至1997年共办理了1542人的转正手续,收取转正费22.34万元,实际支付4.424万元,多收17.916万元。
  三、湖南省有关部门规定职称评定收费标准为:高级240元,中级125元,初级38元。宁乡县职改办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分别加收25元、15元、10元,在此基础上,县教育局职改办又分别加收15元、20元、12元。
  四、宁乡县人寿保险公司双凫铺支公司于1993年与原双凫铺区联校联系,在所属乡镇教师中推行人寿简易保险,每人每年投保60元,1998年到期退保。但喻家坳乡没有及时足额退保,从中扣留100元作为1999年的投保费,教师对此有意见。
  3月8日,宁乡县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收费管理的紧急通知》,全面规范中小学校收费行为。宁乡县教育局以宁教字[1999]13号文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正在组织落实,逐项逐笔退还多收费用。
  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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