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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颁布新的管理办法 闲置土地将被无偿收回或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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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08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土资源部颁布新的管理办法
  闲置土地将被无偿收回或收费
  本报讯 记者夏珺报道: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土资源部日前制定并颁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据该《办法》解释,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同时规定了三种属于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情形。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对1991年1月1日至1997年4月15日全国各类非农建设用地进行过一次清查,结果表明,全国共有闲置土地11.65万公顷(174.7万亩),其中耕地6.28万公顷(94.2万亩),而且闲置耕地中55%已被破坏,无法复耕。
  该《办法》规定的闲置土地处理方法主要有收取土地闲置费和无偿收回土地两种,同时规定了10种利用方式,分别是:恢复耕种、改为其他农用地、政府土地储备、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转为临时用途、土地置换、更换土地使用者、交还土地使用权后另行调剂使用、按比例折算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地矛盾愈加突出,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紧缺的现实,逼着我们走内涵挖潜、集约利用的道路,各地应认真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积极推进闲置土地的处理和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产出率和环境效益的集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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