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中央领导关心再就业工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06
第1版(要闻)
专栏: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聚焦①

  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
  ——中央领导关心再就业工程
  本报记者 宋光茂 吴兴华 胡跃平
  开栏的话 从今天起,本报推出“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聚焦”系列报道。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乎国企改革的进展,关乎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健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这组报道以大量事实告诉人们,党中央、国务院在推进国企改革中非常重视和关心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一切以人民的切身利益为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高度出发,科学决策,妥善实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这组报道还形象地表明,实施再就业工程犹如登山,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克服了种种困难,创造了丰富的经验,使国企改革正在日益改善的内外环境中稳步向前推进。尽管在前进的道路上还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但只要我们团结奋斗,艰苦努力,就一定能够把这项工作做好,把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取得更大的胜利。
  45岁的内蒙古包头市下岗职工刘树起经常说起,真没有想到今年1月29日,江泽民总书记走进他的家门嘘寒问暖,了解他下岗后的生活情况,鼓励他走好再就业之路。刘树起觉得,总书记的来访使他加深了对国企职工下岗分流的认识,他相信总书记的话,眼前的困难是暂时的,渡过艰难,明天就会好起来。
  刘树起的家,只是江泽民总书记走访的许多国企下岗职工家庭中普普通通的一个。这些年来,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时时刻刻牵挂着下岗职工。每到基层,他们都要走访下岗职工的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再就业情况。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逐步向纵深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化国企改革的必然选择
  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奋力攻坚。
  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市场成为“标准水位”,使长期存在的重复建设、结构趋同以及效益低下的弊端露出了水面———生产能力过剩,价格过度竞争,导致部分企业破产,这就促使我们必须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于是,纺织行业将压锭1000万锭,66万职工先后下岗;保护生态环境,数十万森工放下了油锯;煤炭、铁路行业,都有大批富余职工需要分流……1993年,全国累计下岗职工300万人,1995年564万人,1997年为1151万人。经再就业,目前全国实有国企下岗职工610万人。
  党中央、国务院未雨绸缪。1993年4月,国务院就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问题作出规定,提出“企业自行安置为主,社会帮助为辅,保障富余职工基本生活”的分流原则。同年11月,当时的劳动部发出通知,要求对关停企业中单纯依靠救济的困难职工,一般发给3个月的待业救济金,促使他们进行转业训练和生产自救。并在上海、青岛、成都、杭州等30个城市进行了试点。自此,再就业工程拉开序幕。
  1997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会议”是再就业工程新的起点。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从上海考察回京,马上到会讲话。他说,我到上海有一个很好的发现,就是他们创建了再就业服务中心。经费由政府、社会和企业各出1/3,促使下岗职工分流。我们的会议应该推广这个经验,会议名称可以改为“再就业工作会议”。根据他的提议,新闻媒体播发了“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会议”在京举行的消息。
  “破产兼并会议”改名看似偶然,却蕴涵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经济改革中突出矛盾的深邃洞察和高屋建瓴的把握。国务院于当年3月发出文件,指出富余职工下岗分流是缓解企业困难的基本做法,要求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推广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做法:“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由此,再就业工程就被赋予全新的内涵,上升到全局工作的高度,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必然选择。
  由于实施再就业工程,各地企业的兼并破产过程明显加快。当年末,582家企业完成了破产程序,1022家企业被兼并,国企改革取得了新的成果。
  必须抓紧抓好的头等大事
  全国各地实施再就业工程都有许多创造,如何把各地的实践上升到理论和政策指导的高度,提高全党全国人民对再就业工程的认识,成为改革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大事。
  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于1998年5月14日—16日召开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国规模的再就业工程,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江泽民总书记在会议准备期间,就多次听取汇报,指示把工作做细做好。会议开始后,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实施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重大意义。他指出:“这项工作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是现实的紧迫问题,也是长远的战略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它作为一个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6月9日发布文件,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对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再就业工程的中心工作:“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主要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作为首要任务,并力争每年实现再就业的人数大于当年新增下岗职工人数,1998年使已下岗职工和当年新增下岗职工的50%以上实现再就业。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机制。”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
  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会后发出的中央文件,澄清了一些地方和一些同志在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对推广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尤为重要的是,经过这次会议,在全党和全国迅速形成了各地党政一把手抓再就业工程的机制,从根本上提高了全国人民对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认识。
  重视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是深化改革进程中中央领导同志始终坚持的做法。李鹏同志担任国务院总理期间,对搞好国企改革,做好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非常关心,作了大量批示。1997年1月,他深入鞍山钢铁公司视察工作,多次指示,要广开就业门路,使全社会树立新的劳动就业观念,使鞍钢在改革中重振雄风。他还亲切看望了困难职工李秀坤、李光玉。
  朱镕基同志关心着再就业工程的每一个进展。1998年3月24日,他担任国务院总理的第七天,就在由他主持的国务院全体工作会议上,将再就业工程列为国务院的4项主要工作之一。同日,他受江泽民总书记委托飞往长春,召集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座谈国企下岗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工程问题。在他进行的工作视察中,再就业工程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李瑞环同志指出,要特别注意关心国企下岗职工的生活。根据他的要求,在今年2月的全国政协九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提出了“调整下岗分流节奏”等搞好再就业工程的系列调研报告。
  经过1998年5月的重要会议,全国规模的再就业工程出现了飞跃性的发展。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而言,当年一季度末,国企下岗职工进中心的约为12.6%,到6月也只有21.9%。会后经过3个月的努力,全国90%以上的下岗职工都进入了中心,绝大部分领取了基本生活费。到年底,609万国企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达到了50%的预期目标。
  不断深化的宏伟事业
  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事业。
  细心的电视观众不会忘记这样一组镜头:去年,长江滔滔洪水中,一叶扁舟飘来荡去,这倒不是救人的船只,而是湖北省公安县、监利县的工作人员在为国企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
  再就业工程受到了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1998年末,仍有45.1万(其中6.1万人没有进入再就业中心)下岗职工没有领到生活费。今年,还会有300万新增国企下岗职工。由于他们主要集中在亏损企业(占67%)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那里的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筹措比较困难,少数地区仍不能完全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在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中,如何帮助广大下岗职工正确理解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问题,就变得相当突出了。
  1999年元旦过后,国务院召开的第一个会议就是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会议引人瞩目地提出要求:今年要在“两个确保”的资金筹集上加大力度,要求各地财政都要打足预算,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较困难的地区予以积极的资金支持。会议进一步明确,下岗职工不进中心或进了中心不签协议的,不发基本生活费,3年后也要解除劳动合同,以促进下岗职工更加自觉地进入中心。
  这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中心的建设,不但新下岗的自觉签协议,原先没签协议的职工也主动前来补签协议。
  据统计,到今年2月末,全国国企下岗职工进中心的比例达到了95%以上,签协议的比例为85%。在已经再就业的609万人中,从事个体经营的有257.4万人,占再就业人数的42.2%,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有168.2万人,占27.6%,到国有单位就业的165.9万人,占27.2%。这种所有制构成发生的变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向是一致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