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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信贷何时突破瓶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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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10
第12版(市场专题)
专栏:热点透视

  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开展半年来,由于担保的“瓶颈”制约,时不时能听到“叫好不叫座”的抱怨,于是,一些销售企业又开始了新的探索——
汽车消费信贷何时突破瓶颈
  本报记者 江世杰
  去年10月,国家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开展面向个人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半年时间过去了,各地区普遍反映“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推进速度不快”。一些新闻媒体,更是把“叫好不叫座”、“中听不中用”、“不合百姓胃口”等词语,做成了关于汽车消费信贷报道的大字标题。
  当然,任何事物总有例外。从事全国汽车销售、租赁的北京亚飞汽车连锁总店日前宣布,他们已摸索出一套推进汽车消费信贷行之有效的经验。他们认为,目前开展汽车消费信贷条件已基本成熟,只要突破操作方式上的一些障碍,贷款购车由“星星之火”变成“燎原之势”,就一定指日可待。
  主要障碍是贷款手续太繁琐
  汽车消费信贷的推出,目的是启动我国汽车市场,拉动国内需求,刺激国民经济增长。因为,从购买能力看,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6097元,已经达到轿车开始进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其中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及环渤海地区的城市人均GDP,已在1.7—2.5万元之间,完全具备了普及家庭轿车的条件。据调查,目前广州、上海、北京等城市居民家庭,有50%表示5—10年内会购买轿车。
  在我国,虽然国家为汽车消费信贷亮起了“绿灯”,然而,在实际运行的路途中却碰到了一系列的障碍物,其中最主要的障碍,是贷款抵押条件太苛刻,贷款的偿还期限太短,贷款的手续太繁琐。例如,在上海市,银行对购车人提出8个贷款条件,要填写12份贷款材料,经过10个贷款环节。符合条件者备齐12份材料、通过10个环节办理完有关手续,时间最快的也要3周。然后办车辆抵押,公安交管部门又要用一周时间。这样一圈“兜”下来,至少得要一个月。有意购车者在如此繁琐的手续和如此漫长的时间的“折磨”下,绝大多数人“半途而废”,纷纷打了“退堂鼓”。又例如,在北京市,汽车消费信贷的担保比上海还严格:一是用贷款购买的汽车不予办理抵押登记;二是完全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不能作为担保人,使得这些单位的购车人失去了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可能性。去年年底,北方车辆大世界举行的“首届贷款购车展销会”上,前来咨询购车的观众超过5000人,其中填写贷款申请表的有600人,但后来竟没有一个人办完了手续。也就是说,真正用贷款买车的是个“0”。
  新的贷款购车方式陆续出现
  近半年来,“信贷消费手续再简单些”的呼声很高。与此同时,各有关方面也在想方设法解决问题。4月底,北京亚飞汽车连锁总店宣布,他们在无锡、宁波、中山、西安的分店,开展汽车消费信贷试点获得初步成功。特别是无锡亚飞汽车(商业大厦)连锁店,摸索出了一套全新的贷款购车方式,在不到半年时间里,销售汽车869辆,从银行取得贷款1.26亿元,保险公司增加营业收入800多万元,至今仅赔保20多万元。
  无锡亚飞汽车(商业大厦)连锁店推出的贷款购车操作程序是:银行将汽车消费信贷专款发放给汽车经销商,经销商再将汽车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卖给用户,其资金流程为:银行→汽车经销商→最终用户,银行通过汽车经销商这个“跳板”全面进入汽车流通领域。为化解汽车分期付款卖出后用户不还款的风险,他们出台了一些新的举措:首先是请保险公司介入,所有购车人须到保险公司办理分期付款保证保险,其金额为贷款的1%,一旦出现用户不还款的情况,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二是请公安机关在部分环节上协助工作,如由他们对购车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验明正身”,当发生骗车情况时及时调查追车;三是暂扣购车原始发票,使分期付款所购车辆无法再过户给第三者。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化解了经营风险。他们还通过工商、交管部门的参与,解决了汽车移动证、上汽车牌照的难题,实现了对用户作出的“首付3万元,一小时内办完一切手续,汽车轻轻松松开回家”的承诺。
  4月29日,又从中国北方车辆公司传来汽车消费信贷的“担保瓶颈”有所突破的消息:今后,消费者凡购买由中国北方车辆公司经销的国产汽车,都可以申请由该公司提供全程担保的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汽车消费贷款;贷款总额为3000万元,个人贷款额最高为车价的60%,最长还款期限为3年;购车者只须将相关的个人材料交到该公司,通过该公司资信考查小组的审定,就可办理购车、贷款及上牌照手续,半个月内就能将车开走。
  “星火燎原”尚需各方配套
  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尽管是国家政策倡导的,但要形成“星火燎原”之势,尚需要各级地方政府、汽车生产和流通企业、金融和保险机构、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协调运作,“成龙配套”:
  ——汽车价格再降低一点,增加一些售价在7—8万元左右、符合最新环保标准的家庭轿车,这需要汽车生产厂家和流通企业通过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来实现。
  ——办证费用要少收一点,以免把有意购车的用户拒之门外。特别要清理取消那些趁办证时强行“搭车”收取的各种费用,保护购车人的信用消费积极性。
  ——建立健全与信用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着手研究建立与消费信贷配套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评估制度,可考虑首先实行储蓄实名制。
  ——继续在转变消费观念上多做工作,改变人们“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习惯。只要今天的消费不是铺张浪费,敢花“明天的钱”正是一种于国于己都有利的新的消费方式。
  消费信贷是发达的市场经济的伴生物。随着我国新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汽车消费信贷的“星火燎原”景观,一定会很快显现在我们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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