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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混乱负债累累违规经营资不抵债 广东国投及三家全资子公司宣告破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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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8
第2版(经济)
专栏:

  管理混乱负债累累违规经营资不抵债
  广东国投及三家全资子公司宣告破产
  本报广州1月16日电记者郑德刚报道:因管理混乱导致负债高达361.65亿元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信企业发展公司、广东国际租赁公司、广东国投深圳公司等4家企业已分别被广东省高级法院、广州市中级法院、深圳市中级法院裁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并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广东国投及其3家子公司是今年1月11日分别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在这之前的去年10月,广东国投因经营管理极其混乱而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关闭。这宗案件是我国首宗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也是全国法院迄今为止受理涉及财产金额最大的破产案,案件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今天上午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院长吕伯涛向记者介绍了这宗引人注目的破产案的受理经过和案件有关情况。
  广东国投是1980年7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企业,198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享有外汇经营权,1989年被国家主管机关确定为全国对外借债窗口。该企业成立10多年来,为广东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80年代末期,广东国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逐步发展成为以金融和实业投资为主的企业集团,并形成了一批优质资产。但由于广东国投长期以来经营管理极其混乱,存在大量高息揽存、账外经营、乱拆借、乱投资等违规经营活动,致使不能支付到期巨额境内外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为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广东国投被关闭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清算组对该公司进行了关闭清算。去年10月,广东省高级法院根据广东国投深圳公司的申请,对拖欠广东国投巨额债务的正本(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的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共冻结账户59个,查封财产约7亿元。
  经中国人民银行清算组3个月的清算,初步查明广东国投的总资产为214.71亿元,负债361.6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68.23%,资不抵债达146.9亿元。鉴于其财务状况问题非常严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广东国投董事会决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广东省高级法院以及广州、深圳市中级法院分别组成的合议庭审查,认为广东国投等4家企业提出的破产申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最高法院有关规定的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受理。
  1月15日下午,广东省高级法院、广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召开了广东国投等破产企业职工大会,要求广东国投原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法人、财会人员及主要业务经办人员,在破产案件审理期间不能解散,未经许可不能离岗外出。广东国投的二级公司及二级公司成立的其他公司要继续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吕伯涛说,广东国投等4家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完全符合我国法律和国际惯例。依法审理好该案件,对于保护境内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化解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广东省高院和广州、深圳市中院将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以公平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严格依法处分破产财产,并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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