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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案不报何时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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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12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瞒案不报何时休
  辛酉
  日前,在一份资料上看到,近年来,不少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屡屡上当受骗,然而奇怪的是,受骗后还往往瞒案不报。据某县统计,主动报案率还不到50%。
  明知上当受骗,却不寻求法律保护,原因何在?据调查,不是这些企业的厂长、经理不懂法,而是另有原因:
  一是自己有“猫儿腻”。有的企业厂长、经理在业务活动中玩忽职守,被骗后自然不敢报案。少数厂长、经理甚至心术不正收受贿赂,故而害怕报案;
  二是怕得罪地方领导。有些受骗案件的发生与当地的领导有一定关系,甚至业务就是某领导介绍或拍板敲定的,报案就会得罪领导。为免日后穿“小鞋”,企业便瞒案不报;
  三是虚荣心和侥幸心理作怪。一些厂长、经理害怕报案会将被骗事件披露出去,影响企业声誉,而通过其它方法也许能追回被骗钱物;
  四是怀疑司法机关破不了案。加之目前司法机关经费紧张,外出办案经费都要企业承担,企业有时甚至会“赢了官司赔了钱”,所以,被骗以后干脆就不报案。
  瞒案不报危害甚大。被骗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客观上起了放纵犯罪分子的作用,而对于被骗企业,轻的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重的陷入困境,濒临停产倒闭。
  为了切实解决受骗企业瞒案不报的问题,当前,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厂长、经理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启发他们主动报案、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信息工作,注意调查和掌握瞒案不报的信息,主动查处有关责任人;当然,司法部门在办案时,也要坚持勤俭办案、清廉办案、高效办案。诚如此,企业瞒案不报的现象就会大大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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