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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北约战争罪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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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11
第7版(国际周刊特刊)
专栏:

  追究北约战争罪行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于安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使用导弹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这是北约以武力粗暴侵犯中国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战争罪行,也是实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北约对国际社会和人类正义事业的严重挑战。
  北约的袭击行为是违背国际法和践踏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野蛮行径。在法律上,北约不但直接违反了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而且违反了《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反对战争、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的禁止性原则。在事实上,北约导弹袭击我使馆是事先策划、有预谋的侵略行为。北约发言人5月8日狡辩说是“误炸”,企图以表示遗憾和同情敷衍搪塞此事。但是事实证明这是逃避罪责的谎言。因为中国使馆位于开阔地带,位置非常清楚,北约也承认他们知道各国使馆的具体位置。我使馆遭到3枚来自不同方向导弹的袭击,包括对我使馆地下室的袭击,也证明北约的袭击是有预谋的侵略暴行。
  北约对我驻南联盟使馆的袭击,不仅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而且也是对世界和平的侵犯和挑战,成为现代国际外交史和现代国际法史上公然藐视国际法的罕见行为,开了极其危险的先例。北约的这一野蛮暴行必须受到谴责,战争责任必须予以追究。我国政府应当依据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谴责和追究北约的战争罪行,要求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公开、正式向中国政府、中国人民和中国受害者家属道歉,惩办战争罪犯,赔偿我人员伤亡和馆舍毁损的经济损失,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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