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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火电缘何一哄而上——对重庆市小火电重复建设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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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13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专题调查

  小火电缘何一哄而上
  ——对重庆市小火电重复建设的调查
  本报记者 王斌来
  小火电严重污染环境并造成资源极大浪费,因此国家近年来明令限制其发展,但在重庆市的一些地方,小火电建设项目近两年却频频上马。
  近两三年来,开县2×1.2万千瓦、忠县2×1.2万千瓦、奉节县2×1.35万千瓦、云阳县2×0.6万千瓦等小火电机组陆续投产。加上前几年投产的万州沱口电厂2×1.35万千瓦、巫山县2×0.6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等,重庆市的小火电总装机容量已超过30万千瓦。更加令人忧虑的是,目前仍有一些10万千瓦以下的机组已经动工或正准备上马。不仅如此,在电网建设方面,重复建设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明明已有国家投资建设的输电线路和变电站,地方上却视而不见,在距其仅数公里处又兴建同样的设施。原有的设施尚且未能充分利用,却又用巨资重复建设,着实让人费解。据了解,这些小火电及其配套电网设施都是地方政府和水利部门及其组建的公司投资兴建的。
  与大电厂相比,小火电弊端很多。首先,煤耗高,资源浪费大。小火电每千瓦时耗煤550—1000克,国家电网的电厂由于是高温高压机组,每千瓦时仅耗煤310—400克。小火电发电燃煤成本为大电厂的两倍。其次,电价高。小火电大多靠借贷投资兴建,还本付息和生产成本高等因素使其上网电价高,加重了企业和居民的用电负担。第三,污染环境。小火电排出的大量灰渣严重污染了长江等河流,有害物质和烟气严重污染空气。烟尘浓度,小火电是大电厂的20倍;排放二氧化硫浓度,小火电是大电厂的3倍。
  由于以上弊端,很多小火电从投产之日起就步履维艰。投资1.5亿元的忠县火电厂两台1.2万千瓦机组建成以来,基本上处于不能正常发电状态,亏损严重。奉节康乐电厂也因无处“消化”电量时常被迫停电。为了“保护”这些先天不足的小火电,万州区经委、三电办竟然用行政手段强令辖区内的企业只能用地方电网的电。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在1995年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小火电设备生产、建设的通知》中就要求限制小火电的建设。原电力部1997年制定的《小火电机组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更是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的建设(包括企业自备电厂),其中2.5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严禁建设。在大电网覆盖地区要严格控制建设10万千瓦以上30万千瓦以下的纯凝汽式火电机组。从“九五”开始,新建火电厂一般都要使用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上的高参数、高效率机组。
  对国家的能源产业政策,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无疑十分清楚,但为何还要热衷于重复建设小火电呢?据了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相对于地方企业效益较差而言,认为小火电有利可图。一些地方无视国家规定,利用移民补偿资金和贷款建设小火电。二是排斥国家大电网,不用或少用国家电网的电,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是小火电审批程序混乱,越权审批、多头审批现象严重,缺乏合理布局和规划。
  如此大上小火电,难道是重庆市严重缺电吗?重庆市电力工业局局长告诉记者,重庆近年来并不缺电,大电网的电都经常无处“消化”,争着建设小火电,是不折不扣的重复建设。盲目上马小火电,必然要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
编后
  不可否认,在80年代初期,电力十分紧缺,小火电当时对经济发展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到了90年代末期,有些地方囿于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不顾客观实际,仍在大上小火电项目,不仅白白损失了大量宝贵的建设资金,而且给当地今后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相当一部分小火电,一建成就面临淘汰,陷入生存危机,却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这种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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