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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医药市场的一颗毒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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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13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焦点透视

  回扣——医药市场的一颗毒瘤
  日前,吉林市纪检委与市卫生、审计、物价、医药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5家医院药品采购渠道、采购过程进行专项调查,发现医疗单位药品采购中普遍存在回扣现象。据调查,药品采购回扣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明扣,体现在账面上,是医药生产企业或医药经销单位给购买药品的医疗等单位的效益折让;另一种是暗扣,主要以现金、实物等方式支付给与采购药品有关的人员。这种暗扣隐蔽性强,不入账,不易被发现。经账目审计和综合分析,明扣的回扣率一般为8%—10%。暗扣虽然不好查实,但从一组对比数字可以看出其中的奥妙。调查组开列了100种常用药品,在进药渠道相同(都是经国家批准的正规的医药经销单位或医药生产厂家)、药品剂量相同的情况下,某公立医院的购入单价累计为1650.22元,而某私立医院为1173.65元。私立医院药品进价低的原因是不要明扣,也不要暗扣,以最低的市场价格购入药品,以与公立医院同样的零售价格应用于临床,求得经济效益的提高。
  通过数字对比可以看出,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人员,要么是工作不称职,是傻瓜,花了大头钱,要么是暗地吃了回扣。
  药品采购中的回扣是否给医院带来了经济效益呢?调查的结果是否定的。如果用“药品零售总额-药品购入总额+回扣总额=医院药品毛收入”这一计算公式表示的话,经统计学分析处理,3家公立医院的平均药品毛利率为26.1%,而某私立医院为41.8%,高于公立医院15.7%。
  回扣现象带来的弊端是多方面的。
  首先,一些医疗单位的领导,把药品采购视为“肥缺”,有的把自己的亲属安插在这个岗位,有的派自己的亲信掌管这个部门,有的自己亲自抓,外人不能插手,不能过问。
  其次,回扣款的数目、使用不透明。各大医院每年都有数量可观的回扣款,少则几十万,多则数百万元。这些款项怎么管理使用,一些医院不向职工公布。有的连医院领导班子中的多数成员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多数成员都不知道医院每年有多少回扣收入,更不知道这笔款项的去向,使回扣款处于一种没有监督的状态,成为少数人不合理支出的来源。
  三是采购渠道混乱,舍近求远。有个医院一年的药品采购涉及12个省、市60多个单位,从外地采购药品、卫生材料的额度占医院年药品采购总额的42.1%。这些药品和卫生材料,在本地医药经销部门都有现货出售,而且价格也不相上下。那么舍近求远图的是什么呢?回扣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原因。据医药行业有关人士估算,全市每年从外地购药1亿元以上,本市减少税收2000余万元。
  四是药品采购中的回扣现象导致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医院和医疗道德滑坡。在药品市场上,有些采购人员把回扣的多少作为决定买谁的药和不买谁的药的依据,难免使一些假药、伪劣药品流入医疗单位,同时提高了药品的销售价格。有些药品生产、经销单位把回扣作为促销手段,导致市场药品质量滑坡,危及人们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在回扣的刺激下,有的医务人员给病人多开药,用进口药,而不是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合理用药,增加了患者的负担,导致医疗道德严重滑坡。
  吉林省吉林市纪检委
  赵宪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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