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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首次听证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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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17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去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价格法》首次确定实行价格听证制度。搞好价格听证,对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如何使这一新生事物逐步完善,是一项新的课题——
  关注听证
  《价格法》第二十三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
  听听首次听证会
  编者按:去年12月29日—30日,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就邮政、电信资费调价方案召开了听证会。这是《价格法》实施后举行的首次国家级听证会,是实行价格听证制度的一次有益尝试。会上,各界代表坦率直言,广泛发表了意见。在《价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我们摘发这次听证会的代表发言。目前,国家计委已着手起草《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可望于年内出台。这将推动我国价格听证制度走向完善。
  关于定价依据
  万平国(中网公司总裁)认为:邮电行业作为重要的公用事业,必须加强成本监督,盈利不能比普通企业还高。
  吕建国(中国联通公司副总经理)提出:成本是定价的重要依据,要增加成本的透明度,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才能谈怎么调整。价格与成本相比,是高是低,要让群众和用户一目了然。企业的合理利润也是定价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公用事业的合理利润率作出明确规定。
  盛洪(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提出:要考虑成本,要增加成本的透明度。由于中国电信在通信行业基本处于自然垄断地位,所以容易出现夸大成本的现象。中国电信说,由于降低价格导致收入减少,是不准确的。实际上,降价后,业务量肯定增加,收入会增加,单位固定成本会下降。
  洪秋鲁(中国科学院办公室主任)认为:上调市话通话费和邮政资费的理由不充分,主要是成本透明度不高,不知成本是怎么算出来的。如果是经营不善造成的高成本,让用户负担,就显然不合理。
  杨竖坤(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认为:邮电作为公用事业,应多考虑社会效益,不能成为纯粹的盈利企业。
  庄毅(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摩托公司信息档案处处长)认为:要分析每个环节的成本到底是多少,成本高了高在哪里,哪些是企业无法克服,需要价格政策支持的。现在报告的成本太笼统,没有详细数据,不可信。
  张志乐(水利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工)建议:今后类似的听证会一定要深入,成本的可信程度和权威性要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核。现在,邮电成本没有权威性,没有足以使人充分信任和认可的材料。
  王学庆(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认为:信息产业部提出的方案,在定价原则上存在矛盾。如提高市话通话费是为了补偿成本,而联通移动电话成本高又不给予考虑。
  马宾(甘肃省物价局副处长)认为:信息产业部提出的调价理由不充分。降价项目大多不涉及影响全行业利益的业务,提价则影响全社会。方案中提出的影响数据不可信。邮电亏损的原因也不完全是资费偏低,如甘肃省邮电行业职工年工资8500多元,高出其他行业2000—3000元。国家要对邮电行业亏损问题作深入分析。
  苏晓河(广东省物价局副处长)认为:方案成本测算相当笼统,缺乏透明度。没有合理的成本就没有合理的价格,就达不到依法定价的目的。
  陈清涛(黑龙江省物价局副处长)认为,市话调整应首先提供真实成本。据邮电部经济研究中心崔主任讲,市话成本是逐年下降的,但据信息产业部提供的数字,1996年市话成本为0.17元,目前变成了0.24元,前后矛盾,不知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据了解,黑龙江省邮电部门职工免收电话月租费,每月还免费打200次,这块是否算到成本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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