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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第二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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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17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证券知识读本

  5月12日,针对部分境内中小企业想到香港新设的第二板市场上市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陈耀先在“’99中国投资论坛”会上表示,按照法律法规,这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不可一哄而起。那么——
  何谓第二板
  “二部上市”或“第二板”,是与“第一部市场”或“第一板”相对应而存在的概念。证券交易所设立“第二板”,是为了将这些公司的状况如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能力、股权分散程度等与“第一板”区别开来。一般来说,“第一板”上市的公司,在股本规模和交易活跃程度上都强于“第二板”。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1997年7月前)等证券交易所都开设有“二部市场”或“第二板市场”。
  在日本,东京、大阪、名古屋三个全国性交易所从1961年起就设有第二部市场。如在东京证交所第一部上市要求上市股份在2000万股以上,前十位大股东(或特殊利益者)持股数在70%以下,股东要求在3000人或3000人以上。而在第二部上市(如发行人在东京注册)则上市股票仅要求400万股以上,前十位大股东持股数在80%以下,股东在800人以上即可。至于新上市公司都会被编入第二部上市,若年度评估显示该公司符合规定标准,则会升格至第一部。1993年在东京证券交易所第一部市场上市的公司有1233家,在第二部市场上市的有427家。
  将上市证券分为一部上市和二部上市,不仅使投资人对证券的流通性、公司规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而且建立了相应的淘汰和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的竞争和规范化经营。那些经营不善或其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故而又达不到终止上市条件的公司则进入第二板市场,这对这些公司来说既是个提醒,又可以观察一段时间,督促其改善经营管理;而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通过努力也可晋升至一板市场之列,从企业由小到大的发展历程来看,建立二板制,可成为第一板大公司市场的预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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