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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出台重大建设项目违规举报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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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18
第2版(经济)
专栏:

  计委出台重大建设项目违规举报办法
  举报电话及传真:010—68501111
  电子信箱:ve0802@mx.cei.gov.cn
  本报北京5月17日讯 记者费伟伟报道:为加强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避免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各种损失和浪费行为,国家计委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办法(试行)》,并于日前下发施行。
  《办法》规定,举报范围为负责和参与国家出资项目建设的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项目法人及其成员,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咨询、监理、招投标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办法》规定,受理举报的具体工作由国家计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承担。电话及传真:010—68501111;电子信箱:ve0802@mx.cei.gov.cn
  《举报办法》还对保护举报人和举报的奖惩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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