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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立法同等重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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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19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探源与思考

  监督与立法同等重要
  ●今年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四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加大力度,改进方式,完善程序,增强实效
  阚珂 张宏
  今年三月,李鹏委员长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浙江代表团的讨论时,就人大的监督工作第一次提出,要把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九九九年工作要点》对此作了明确肯定。这是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的新的重要指导思想,预示着人大监督工作将开创新的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初步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然而,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法律的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一些法律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和严重地存在。目前,从总体上看,人大的监督工作和立法工作相比,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针对上述情况,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结束,李鹏委员长立即与部分副委员长、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的负责同志,专门研究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把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按照这个指导思想,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安排有以下三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抓住重点,加强针对性。强调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来开展。为此,今年的执法检查项目减少数量,从去年的六个减为四个,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法、产品质量法、义务教育法等四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在工作监督方面,改变了以往随机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做法,工作要点对常委会全年所要听取的工作报告都作出了安排。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拟重点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进行集中教育整顿、加强队伍建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和减轻农民负担,防治北京大气污染,文化市场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报告,并要求从六月份开始,每次常委会会议都听取一个执法检查报告和一个工作报告。
  二是讲求实效,建立反馈制度。要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不了了之,没有结果,要由“一府两院”的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将改进工作的情况及时向常委会作出反馈。在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要按期反馈改进工作的结果,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抓住难点,积极推进。人大的监督工作缺乏具体的、规范的操作程序,监督权力落不到实处,急需出台一部监督法。这是近几年来人代会上代表们集中反映意见和提出议案最多的问题之一。虽然监督法起草的工作量很大,有一定难度,出台要有一个过程,但李鹏委员长明确提出,“即使有难度,也必须努力去做”,而且“决心做好”。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采取积极而稳妥的工作步骤,一是已将制定监督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二是将尽快组织专门起草小组,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三是在监督法出台前,抓紧制定若干专项监督的决定,今年重点抓好制定关于对司法机关实施个案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中央预算审查和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监督工作的决定等。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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