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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产权改革 推动林业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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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2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加快产权改革 推动林业发展
  笔者在今春的造林绿化调研检查中发现,陕西的渭南、咸阳,河南的开封、信阳、周口和三门峡等地市普遍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利益机制,加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较好地解决了植树造林过程中资金投入难、林木管护难的问题,实现了政府要绿化,群众要效益的目的。
  陕西渭南市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引入平原绿化建设之中,在实践中摸索和总结出来的路、渠、坝、堤绿化使用权的拍卖、承包和租赁等办法,极大地调动了造林者的积极性,解决了被认为是老大难的路渠绿化问题。该市的蒲城县从实际出发,出台了《渠路绿化使用权拍卖、承包、租赁管理办法》等一套管理制度,对平原绿化产权进行拍卖、租赁、承包,规定今春不造“无主林”,不栽“无主树”,从过去单纯由国家、集体投入的办林旧机制转向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入的新机制,公开竞争,承包到户,将林木营造、管理、受益统一起来,做到责权利结合。今年春节前后,全县80%以上的渠路绿化使用权落到人头,一举实现800多公里的渠路绿化,栽植各类苗木200多万株。在蒲城的带动下,渭南全市11个县市区实现渠路绿化4300多公里,85%以上都落实了绿化权。
  河南新县在机制上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的投入形式、不同的造林树种,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如统一开发集体经营模式、股份开发管理模式、统一开发分散经营模式、租赁开发模式、家庭经营模式。灵活的政策,多种形式的管理机制,大大调动了广大农民和全社会开发荒山、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了林业发展步伐。去冬今春全县建成高标准淮防林百里银杏生态经济林基地。
北京市 周霄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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