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三结合”创建生态城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21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保护生态环境 倡导文明新风

  “三结合”创建生态城市
  海口市委副书记 符兴
  海南建省办特区以后,海口作为大特区的省会市,坚持不懈地开展包括生态环境在内的环境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总分连续多年保持全国领先,先后被评为“全国城市投资硬环境40优”,“全国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去年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验收,1995年被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生部确定为世界健康城市试点市之一。
  海口之所以锲而不舍地开展环境建设,根本原因在于海口市委、市政府把环境建设提到“发展工程”、“民心工程”、“形象工程”的高度来看待。实践使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经济建设不是纯粹的经济行为,自然、社会等对其具有很大的制约性,其中环境是一个重要因素,发展经济必须借助好的环境。抓好环境建设,就是塑造城市良好形象。
  几年来,我们采取建设与整治、教育与管理、立法与执法“三结合”的模式,不断地推进生态市建设,使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走上协调发展的轨道。一是坚持建设与整治相结合。提高城市的总体功能,首先要建设好基础设施硬件。我们逐年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从1996年至今,市财政投入资金10亿多元,建设道路、桥梁、供水、排污、公交等工程项目50多个,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配套。二是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社会性事业,只有全民参与、大家动手才能奏效。为了增强市民的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我们抓住“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契机,不断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努力提高市民素质。三是坚持立法与执法相结合。近三年,在城市管理中,我们边实践边探索,在原有法规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海口市供水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21个法规,使环境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附图片)
符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