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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成效显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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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成效显著
  新华社杭州5月23日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雅芝今天说,我国近年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了妇女就业水平和劳动安全标准,建立健全了生育保险制度。
  刘雅芝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说,1995年以来,城镇女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比重每年增加0.1个百分点,实现了女性就业增长幅度不低于男性的目标。劳动合同制度的普遍建立,将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为维护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1998年底,全国城镇国有、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98.3%。
  刘雅芝说,劳动保障部门加大了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不规范、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非法延长工作时间,以及招用童工、侵害人身权等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督促企业妥善处理涉及女职工的劳动争议。
  她说,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到1998年底,中国已有26个省、市实行了女职工生育费用社会统筹,参保职工人数达到2700多万。女职工生育费用社会统筹制度的实行,在均衡企业负担,缓解女性就业困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刘雅芝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十分重视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与工会、妇联组织联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促进再就业活动,效果显著。据统计,去年有80%的下岗女职工接受了职业指导和培训,300多万名失业、下岗女性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到工作,下岗女工再就业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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