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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法院分清工作职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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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26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政法短波

  昌邑市法院分清工作职能
  本报讯山东昌邑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公正的核心,对原来行政职能与审判职能混淆的状况予以改革,对审判工作实行政审分开,对干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初步建立了公开、公正的审判机制及其保障监督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工作的展开。为此,他们建立了法官、执行员、管理员、书记官、法警五支专业队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吴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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