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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约守信 莫当儿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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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26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官提醒

  践约守信
  莫当儿戏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曾审理过一起加工印刷宣传画册合同欠款纠纷案件。案件虽小,却很典型。
  该案中咨询有限公司与某印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印刷协议,约定由印务公司承印咨询公司的宣传画册1000本。
  该咨询公司收到第一批画册50本即送往国外。次日下午,咨询公司又收到画册50本。这一次他们认为印刷颜色不匀,但却约一周后才向印务公司提出质量异议,拒收其余900本画册。由此,双方酿成纠纷。
  一审法院认为,作为同一质量的画册,咨询公司仅接收一部分,拒收其余部分,其行为违反双方约定。若认为质量不合格,应全部拒收,而咨询公司却收下部分、拒收部分,且对收下部分未予以退回。因此,咨询公司的行为应视为其对画册质量认可,其提出质量异议的理由欠当,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咨询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通过本案,笔者认为主要有三点教训值得记取:一是签订合同切记谨慎从事,可谓“合同片纸轻,落笔千斤重”。二是履行合同要全面、准确、及时,严格按合同规定办事。三是一旦发生争议,对提出异议有明确法定时限的,要严格依法办事,并由双方共同作出详细记录,以便日后依法维权能够“有备而来”。
  济南市历下区法院 何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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