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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储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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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2-20
第2版()
专栏:

如此储蓄
刘传勋
河南省有些地区在粮食、棉花、油料统购工作中,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区乡干部忽视了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强迫群众储蓄、入股,引起农民不满。
灵宝县盘豆乡供销社收购棉花的时候,让棉农排成四队:还贷款的一队,缴储蓄款的一队,入信用合作社和缴预购定金的一队,什么都不缴、不还的一队;前三队可以优先售棉,后一队时间晚些就不收购。农民李东郊卖棉五万一千元,急需用款,代供销合作社付款的信用社却强逼他储蓄,不肯付款。李东郊生气,把卖棉花票全部撕毁。
许多卖棉花的农民听说信用社代为付款,背起棉花就走,说“不卖有花在,卖了两头空”。因此,棉花收购量下降。灵宝县有的收购点每天只收十斤左右,有时一两天都收不到一斤。
孟津、洛阳、洛宁等县规定售棉十斤以上的必须储蓄。结果,原来准备大包卖棉的农民,都把棉花分散开来,叫自己的老婆、孩子去卖,并且连续零卖。供销社门前卖棉农民的行列很长,收购干部忙不过来,每日收购量却很少。
银行和信用社发动农民储蓄、入股,原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不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如果不坚持自愿的原则,就会把这种好事办成坏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就像上面说的这些地区,由于强制群众储蓄、入股,不仅引起农民的不满,而且使一部分供销社不能完成收购棉花计划;另一方面,黑市却同时活跃起来。
售棉十斤以上的必须储蓄,这种规定是没有道理的。应该取消这种私自立法的行为,否则,好事更容易变成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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