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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为何不作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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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26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暴力抗法为何不作处理
  去年七月上旬,我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参加办理执行福清市融隆房地产公司纠纷一案。此案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作出终审判决,申请执行标的六十余万元。同院法官陈孝铭办理另一原告申请执行融隆公司工程欠款纠纷一案,标的九十余万元。
  九月二日,两执行组经院长批准,前往福清市工商银行办理冻结融隆公司存款四十九万余元的手续。在银行营业厅执行公务时,我们受到了融隆公司经理陈建华的阻挠。九月九日上午,我与陈孝铭法官同往福清工商银行划拨已冻结的款项。当我们办完手续出门上车时,一名男青年骑自行车拦在车前,挥拳向我的太阳穴打来,六七个跟随其后的歹徒轮番用拳击、用脚踹我的头部、胸部、背部,使我当即呼吸困难。我发现歹徒中有一人便是融隆公司经理陈建华的司机黄某。
  这是一起典型的以暴力阻碍法官执行公务的刑事案件,但我们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某些承办人碍于融隆公司与市委个别领导的关系,迟迟不进行侦破,至今未作处理。
  福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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