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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九十年代我国儿童发展状况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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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27
第12版(社会经纬·民族大家庭)
专栏:

儿童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九十年代我国儿童发展状况综述
本报记者 潘跃
今天的儿童是21世纪的主人。
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是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基础,是人类未来发展的先决条件。
1991年3月,李鹏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近10年来,我国儿童发展状况的主要指标取得长足的进步,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中国3亿多儿童正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以法保护儿童
90年代,我国政府承担并认真履行了《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
为了使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中国从本国国情出发,在已有的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法律基础上,根据宪法又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收养法》、《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上述法律法规与原有的《刑法》、《婚姻法》等共同对儿童的基本健康与保健、家庭环境和替代性照料、教育、文体活动、娱乐和休闲以及对困境儿童的特殊保护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国法律还规定了对虐待、遗弃、故意杀害儿童以及偷盗、拐卖、绑架、收买、奸污儿童等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惩处。新刑法增加了“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孕妇不适用死刑”的条款。1998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作出了“解决新生婴儿的户口随父随母自愿”的规定。
2000年目标抓紧实现
全球2000年儿童发展的24项目标中,中国有14项已经或即将实现,6项达标难度较大,4项指标数据缺乏。
1997年中国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比1991年下降34.0%和32.2%,表明中国已实现婴儿死亡率下降1/3的目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也接近实现下降1/3的目标。1995年全国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61.9/10万,城市及农村分别为39.2/10万、76.0/10万,较1990年下降36.4%。近几年来,全国孕产妇死亡率处于徘徊状态,2000年实现孕产妇死亡率下降1/2尚有一定困难。几年来,中国儿童腹泻死亡率有了明显下降。1997年比1991年下降67.8%,已提前完成儿童腹泻死亡率下降50%的目标。儿童肺炎和急性呼吸道感染已实现降低1/3的目标。
1991年我国制定了《中国促进母乳喂养规划》。截至1997年底,共创建爱婴医院5890所。而到2000年要求所有县均实现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小于1%,尚需作极大努力。至1997年底,全国已有妇幼保健院所3180个,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妇幼保健网。1997年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63.5%,围产儿死亡率15.1%。
儿童体重低下是反映儿童营养不良的重要指标。中国在6省1市抽样监测表明,儿童中重度体重低下患病率1995年5岁以下儿童体重低下患病率比1990年减少了23.8%,到2000年还需要下降26.2%。中国5岁以下儿童78%在农村,农村儿童营养不良状况改善较慢,到2000年全国实现下降50%的目标难度较大。我国从1978年开始普及儿童计划免疫,1997年中国常规报告接种率为卡介苗96%;脊灰疫苗97%;百白破疫苗96%;麻疹疫苗95%。1995年中国儿童麻疹发病率及死亡率与1978年相比分别下降98.1%和99.0%,提前达到2000年分别下降90%和95%的目标。1993年至1997年在全国范围内对4岁以下儿童进行了4次8轮脊髓灰质炎糖丸的强化免疫。从1994年10月以后到现在,未发现本土野毒株病例。
在教育方面,中国基础教育的目标为:到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近几年,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完成率都有很大提高。《儿童纲要》规定的目标为,到2000年,全国3至6岁幼儿入园(班)率达到35%;农村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达到60%。中国已提前实现了这一目标。
关注身处困境的儿童
《儿童纲要》把“大幅度减少残疾儿童出生率,促进残疾儿童的康复和发展,使多数残疾儿童能够入学。改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条件,强化其供养、教育、康复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重点支持少数民族、边疆、贫困地区儿童工作的发展”作为主要目标,我国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促进了处于困难下儿童的发展。
几年来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到1997年为残疾儿童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已达到1440所,另外还有许多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校学生总数达34.06万人,是1990年的近5倍。全国建立康复中心(站、点)3371个。7年共帮助31万名残疾儿童康复。据最新统计,中国有孤儿约5万人。目前,由国家投资兴办的城市儿童福利院91所,收养孤儿2万多名;SOS儿童村6所,收养孤儿近800名;残疾儿童寄养站、社区康复站等近万个。全国已形成以社会福利院为骨干、分散供养为基础,城乡结合、社会参与的救助孤儿格局。为保护流浪儿童,近年来先后建立了56所流浪儿童救助与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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