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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权 抵制错误 村委会组织法在金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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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26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依法维权 抵制错误
  村委会组织法在金寨
  陈文劳
  4月12日,陕西省勉县定军山镇金寨村30个村民代表来到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就定军山镇党委违法任免金寨村村委会干部的问题集体上访。此举表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依法办事已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乡镇党委对农村事务大包大揽的做法将成为历史。
  去年以来,勉县定军山镇金寨村由于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不团结,导致人心涣散,工作滞后,拖了全镇工作的“后腿”。今年元月份,定军山镇党委决定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进行大调整,免去金寨村村委会主任李焕明和村委会会计李庆生的职务,同时任命该村李锦文为代理村长。
  面对镇党委对村委会干部的任免,金寨村1300多个村民的反应是“管得太宽了”。他们自发地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照法律条文,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认为镇党委不应该包办代替村民自己的事情。他们说:“村委会组织法给了我们选举的权利,村委会干部应该由我们直接选直接罢免才对。”于是,30名村民代表开始了上访。
  金寨村农民珍惜民主权利,抵制镇党委对农村事务包办代替的行为,引起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日前,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以金寨村的事例为鉴,通报了全市4起由乡镇党委政府任免村委会干部的违法行为。勉县定军山镇党委知错即改,也于当日发文,宣布1月25日对金寨村村委会干部的任免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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