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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加工贸易禁止、限制类商品确定名单 三部委下发《目录》今起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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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01
第2版(要闻)
专栏:

  首批加工贸易禁止、限制类商品确定名单
  三部委下发《目录》今起执行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首批《加工贸易禁止类、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日前由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并将自6月1日起执行。
  对加工贸易实行按商品分类管理,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逐步优化加工贸易产品结构,引导加工贸易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禁止类是指《对外贸易法》规定禁止进口以及海关无法实行保税监管的商品,限制类是指进口料件属国内外价差大且海关不易监管的敏感商品。
  本次《目录》确定的禁止类商品有:进口料件属我国禁止进口商品(包括旧服装,含淫秽内容的废旧书刊,含有害物、放射性物质的工业垃圾等);用于拆解、翻新的废旧汽车、摩托车及其主要部件;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苗、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进口限制类商品有塑料原料、聚酯切片、化纤原料、棉花、棉纱、棉坯布、钢材七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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