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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族音像出版的主体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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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5-28
第10版(舞台屏幕·文化市场)
专栏:如何推进音像繁荣与发展(二)

  坚持民族音像出版的主体地位
  刘国雄
  中国音像出版业的发展已经有九十余年的历史了。早在二十世纪初,中国就已经有唱片公司了。但不是中国民族资本家所创建,而是由美、英、法等国的资本家开设的。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中央人民政府对外国唱片公司进行改造,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民族唱片出版业。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在中国各族人民繁衍生息的中华大地上诞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经过各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融合形成的,带有鲜明的民族性。在社会主义时期,代表中华民族的文化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音像出版物具有商品和意识形态双重属性,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有着其他媒体无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有着极其丰富的文化积淀,是音像出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音像出版单位应努力发掘、充分利用、推陈出新,以反映中华民族精神的音像精品去占领市场。也只有这样的音像精品,才能在国际音像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如果我们的音像出版单位不出版自己民族的东西,而去大量出版国外的引进节目,那么,国外的音像制品就会充斥国内的音像市场。
  目前,国际上一些跨国音像公司正千方百计采取多种方式进入中国,分割中国音像市场的份额。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音像公司的进入,恐怕很难阻挡。我国现有音像出版单位近300家,去年全部音像制品的发行总金额不到13亿元人民币。而国外一些大公司仅音像制品一项的发行总金额都是在几亿、十几亿甚至几十亿美元。他们雄厚的资本和先进的技术装备,是国内任何一家出版单位无法与之相匹敌的。因此,能否坚持中国民族音像出版业的独立自主成为中国音像界面临的一个生死攸关的现实问题。
  当然,坚持中国民族音像出版业的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排斥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信息社会是开放的,在因特网上,几乎已经消除了国界的壁垒。各国文化间的相互渗透、相互碰撞、相互吸收、相互融合,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激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借鉴、吸收各国的优秀文化,反对、摒弃外来文化中的糟粕,或那些与本民族文化不相容的东西。
  坚持中国民族音像出版业的独立自主,不是一句空话,应该采取有效的对策。一、加快音像出版体制的改革,壮大音像出版业的规模和实力,使之能与国外音像业相抗衡;二、尽快健全和完备音像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政策,以利于支持和发展中国民族音像出版业的独立自主;三、加大打击盗版和水货音像制品的力度,创造有利于正版音像制品繁荣的环境;四、加速跨世纪音像专业队伍的培养,使之适应现代音像企业发展的需要。
  通过以上努力,争取二十一世纪在中国形成几个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音像出版集团,保证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和发行总量在国内市场上占据绝对优势。
  (中国音像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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