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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护农当己任——安徽省各级人大减轻农民负担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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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02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依法护农当己任
  ——安徽省各级人大减轻农民负担纪实
  本报记者 胡健
  我国12亿人口中9亿是农民。农民富则国家强,农村稳则国家安。安徽是个农业大省。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近几年立足于自身的角色,一直非常关注本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把农民负担问题作为执法检查和监督政府工作的重点,赢得了广大农民的信任。在安徽,农民中流行着这么一句话“遇着难事不用怕,大家可以找人大”。
  让法律为农民撑腰
  90年代初,安徽省多次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严重事件,引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1992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对安徽省减负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作用。但通过一段时期的调查研究,发现农民负担管理乏力,负担反弹没有得到完全遏制。
  八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把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立法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安徽省实际,于1996年12月正式颁布了《安徽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
  这个《条例》的最大特点是交给了农民抵制不合理负担的权利。《条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第八条规定:“揭发非法增加农民负担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章第三十四条列举了17项加重农民负担行为,规定对这些行为农民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连任两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孟富林说,制定的法规要能发挥作用,一方面干部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一方面要让所有农民知晓法规,让法规成为农民手中自觉抵制不合理负担的武器,同时也要教育农民,完成国家规定的合理负担是应尽的义务。
  该《条例》颁布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多次在广播电视上宣传条例,推动依法减负工作的开展。省人大常委会每次开展有关执法检查时,都把检查作为宣传条例的好机会。委员们在进村入户与农民交谈时,总是注意询问农民知不知道、熟不熟悉条例。
  几年来,《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减负意识明显增强,农民负担过重势头得到了遏制,农民负担基本控制在5%之内。
  把农民疾苦挂心头
  查实情,知民意,才能真正维护人民权益。安徽省各级人大始终把这一点作为各项工作的前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昆森说:省八届、九届人大常委会,几乎每年都开展有关农民负担的执法检查和调查,做到了农民负担依法管理常抓不懈。今年4月底,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4个县市农民负担情况。每个参加调查的委员都拿着表格,到一些重点村一家一户地填写农户的收入、支出具体情况,共询问了124户农家。现已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对策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向省委作专题报告。
  孟富林和几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多次带队通过执法检查和微服私访,获得不少实情。萧县刘套镇政府在乡统筹以外,还向农民集资240万元,户均269元。长丰县义井乡不管农民是否养猪,人均猪头税21元。这些情况发现后都得到了及时查处。
  基层人大也同样以各种方式获取最直接的资料。舒城县人大在几个村里确定减轻农民负担观察对象,县人大向每户观察对象发放一本记录簿、一支圆珠笔以及10张信封和邮票,要求他们如有什么不好公开记录的收费项目,可通过信函直接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涡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县设立100个农民负担监督岗,选派100名县乡人大代表担任农民负担监督员,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决议。决议规定监督员的主要职权:宣传减负政策,引导农民依法履行义务,监督减负进程,调查减负实情。
  监督政府不放松
  “只见楼房(乡镇机关)一排排,不问钱从哪里来。”“只见马路直如线,不问谁人作贡献。”一些基层政府的达标升级活动,大大增加了农民负担。安徽省各级人大在这方面对政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
  1997年,来安县水口镇各村上报镇人大、政府的报告,要求兴办实事25项,预算需筹款68.22万元。镇人大会同政府及有关部门逐项研究,从群众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考虑,决定减去4个项目,压缩2个项目筹款数额,共核减农民负担款21.84万元,占总筹款数的32%。
  阜阳市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怀忠提出“宁要干群关系,不要达标升级”。从1993年到1997年,阜阳市各级人大督促政府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136件。
  目前,农民负担越来越趋向“隐性”,如过高的电费、水费及大量强行摊派的报刊等。基层人大为削减“隐性”负担也做了不少努力。太和县的农村电价一般高于1.5元1度,有的多达3元1度。老百姓很有意见。去年5月,太和县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中,发现大多数行政村的书记、村长、民兵营长、文书自家用电一分钱电价不交,把电费都转摊到农民头上。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电视台连续5次给予曝光,并多次质询县电业局长,要求限期整改。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对电价问题作出决议。一位电工到农户家中按1.2元1度的价格收取电费时,农户说:“县人大说过,超过1元以上的电费可以不交。”农户按1元1度电交了钱。
  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说:这些问题发生在下面,根子却在上面,上面压任务压指标,超越了基层和农民的承受能力。这种事现在有,今后还可能发生。安徽省各级人大将会继续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监督政府工作的重点,让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环境,让农民的经济利益能得到依法保护。(附图片)
  压题照片:4月25日至29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分4个组调查《安徽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图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左二)等调查人员查看农户的负担监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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