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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儿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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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02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在生活中

  父亲与儿子
  李营
  昨天,6月1日,是国际儿童节。儿童、少年、未成年人,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和成年人相比,他们更缺少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对孩子,包括失足的孩子,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们的人格,关心和爱护他们,帮助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路。
  父亲,在家庭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中所要记述的三位父亲和他们的儿子的故事,着实发人深省。
  “他是为了儿子呀!”
  深秋的一日,被告人张某被押上法庭。年近不惑的张某,被关押之前系事业单位职工。为了在短期内快速致富,他选择了贩卖毒品为“兼职”。
  法庭上,当张某被问及“为何要这样做”时,只听见旁听席上忽然传来一阵响亮的哭声,被告人张某年仅16岁的儿子———小张忍不住哭出声来。而半年前,小张因参与合伙盗窃而被捕,后因属少年犯得到了缓刑的从轻处罚。
  休庭期间,小张的母亲拉住了我。泪眼蒙眬的她叙述了案外的一些细节:为了弥补过去对儿子的歉疚,也为了给儿子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他是为了儿子呀!”
  被告人张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世界著名的艺术大师贝多芬曾说:“把‘德行’教给你的孩子,使人幸福的是德行而非金钱。”父亲,首先应成为儿子的德行榜样。
  “仅有爱是不够的”
  3年前,13岁的小于因不满老师的一句指责,离家出走,一路飘泊到江南。小于这一走就是3年。
  远在他乡的父母,四处寻找。结果却一次次地失望。某一日,当父母接到来自无锡某检察院的法定代理人诉讼权利告知书时,惊、喜、怒、怨……诸般滋味一起涌上心头。
  3年间,多少次幻想过父子相见的场面,而当这一天真的来临,无情的铁栅栏却分隔着这对久别重逢的父子。小于的父亲在心中暗暗感叹:“仅有爱是不够的。”
  小于的家族在当地属望族,其父更是地区上呼风唤雨的人物。小于从小就养成了惟我独尊的性格。小学毕业后,小于进入一所重点中学读书。在上课干扰同学时,他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并被责令放学后留下。从未受过别人一句批评的他,决定一走了之。三载流浪后,终因涉嫌抢劫三次、寻衅滋事一次而被缉拿。
  哪位父亲能够保证,你的孩子一生不会受到挫折呢?爱孩子而不溺爱孩子,让孩子经得起风雨,这是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
  “我没有这个儿子……”
  小强,是一起团伙抢劫案的主犯。在他3岁时父母离婚。跟着父亲生活的小强,很小就学会了煮饭给自己吃,而他的父亲则经常夜不归宿。到小强上小学时,父亲从外面领回来一个女人,原本就少的父爱就更少了。每天放了学之后,小强要马不停蹄地赶回家做一大摞的家务,而他的父亲则日益将他视为包袱、累赘,直至发展到不肯支付孩子上学必需的费用。在又一次饱尝父亲的老拳之后,年仅10岁的小强离开了家,独闯社会,慢慢地陷入了犯罪的泥沼。
  如今,小强的父亲依然薄情:“我没有这个儿子。这个小子好不了,你们今后不要为他来找我。”
  直至小强被判刑送去改造时,他的父亲始终未露面,发给其父的各种法律文书都如石沉大海;甚至于当监狱给其父去函要求其履行做父亲的必尽义务时,其父都拒不执行。
  冒着零下几度的严寒,办案人员赶到小强服刑处。捧着带来的棉衣,泪水从他的眼中夺眶而出。他说:“我要起诉我父亲,我要用法律的手段来控告他。”
  这世上,父母的爱,往往能使“浪子回头”。对于失足的孩子,怎能弃而不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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