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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邮局作废话费 卡押金不退还》的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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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0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关于《武汉邮局作废话费
  卡押金不退还》的说明
  你报今年4月24日五版刊登题为《武汉邮局作废话费卡押金不退还》的读者来信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1995年我局发放的是电话费缴费自动查询卡,所收20元不是押金,而是经物价部门核定的磁卡价格。
  二、本次以卡换折是将原电话缴费查询磁卡更换为具备全国联网通存通取功能的邮政储蓄绿卡和绿卡存折,从而进一步完善了代收电话费手续,可将代收账户上的每笔交易都打印在存折上,方便用户理财。为了满足用户需要,我局采取了折、卡并用方式,即用户原所持缴费卡在办理换折手续后,可以留存,同时,申领的邮政储蓄绿卡,可方便用户携带或到外地时使用。当然也可以不申领绿卡。为了不增加用户负担,我局决定换折不须交费,申领绿卡也不再收费。
  三、换折后,由于原缴费查询卡在业务管理上具有存折作用,则要作废回收。如用户要求收藏,我局在打孔消磁后可交用户留存。
  目前,换折工作已基本结束。我局仍决定对现有电话费缴费用户加强宣传解释,使用户了解我局的良好初衷。
  武汉市邮政储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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