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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出通知 要求各级组织做好发行新币的宣传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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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2-23
第2版()
专栏: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出通知
要求各级组织做好发行新币的宣传工作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在二月二十二日发出关于拥护政府发行新人民币、收回旧人民币的通知。
通知首先指出:政府发行新人民币的措施,完全为适应国家计划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的愿望,在财政收支平衡和金融物价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我国的货币制度,以便利交易和核算。因此,全体工商业者应热烈拥护政府这一英明措施,并以爱国守法的实际行动,坚决实现命令中的各项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联根据国务院命令及有关发行新人民币的文件内容,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广泛深入地向私营工商业者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同时阐释国务院命令中的各项规定。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联督促工商业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新旧币比率来计算价格,进行交易往来,正确地处理账务,处理债权债务;要检举和反对利用新币旧币同时流通进行欺骗蒙混及乘新币旧币折算交易之际抬高物价囤积拒售,以及其他渔利自私的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同时要提高警惕,协助政府严厉打击一切反革命分子的造谣破坏,使国务院发行新币和收回现行人民币的命令,在工商界中完满地遵照执行。
通知最后说:新币的发行,对私营工商业者来说,是一次严肃的爱国守法的考验,各地工商联必须号召私营工商业者做到自觉自动地遵守国家法令,协助政府顺利完成发行新币收回旧币和确保市场稳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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